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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募兵制實施後 一些枝枝節節問題
2008/08/06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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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募兵制實施後 一些枝枝節節問題
▼前言:
1. 未看到法令草案,只聽到 總統講幾句,國防部長講幾句,就要實施。
2. 報章登的大意是:五年後全募兵;是精而簡的二十萬;服役四年;留營任士官;待遇是基本工資兩倍;大學可免服兵役;服務在自已的設籍地;漸進到上、下班制……
▼應考慮事項:
1. 募兵的年齡、體位、學歷、智商標準確定。
2. 待遇是基本工資兩倍,大學以上學歷,不願參與,凡當兵者自貶身價。
3. 留營最多當幾年。
4. 有無結婚年齡限制。
5. 股役四後,不是榮民(規定服役五年以上),榮民的福利沒有。
6. 形成四年一次失業潮。
7. 第一年募不到人,全盤失敗。
8. 若報名人多,淘汰人亦多,人數不足,亦不好。
9. 四年總統任期,要做五年完成的事,誰來收尾。
10. 服兵役人員,訓練經費甚巨,每四年要五萬人每人六個月的專長訓練費用(或是進基地),才能勝任本身工作。
11. 可以結婚,就要有眷補優待。
12. 不能先開優渥條件,事後失信。
13. 榮民輔導如何配合。
14. 中途不適任者如何處理。
15. 中途除段辦法如何。
16. 上下班制,以後衛兵沒有了。
17. 戰力維持要有三分之一留守。
18. 屆時會有寧願服刑,不願服役,如何善後。
19. 現行世界各國,那國實施全募兵,我們有無他們的條件。
20. 中國歷代,那一代實施募兵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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