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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海盜行徑,我們就吞了?(未刪節版)
2016/04/28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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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中國大陸將台灣詐騙犯直接遣送回大陸時,輿論大譁;當大陸漁民越界侵我漁界時,我方奮勇驅逐;然而,面對將一個沖之鳥「礁」自稱為島,並據以行使國內法的日本,面對其蠻橫將我漁船扣押並要求我漁民付錢放人的海賊行徑時,我們又有甚麼樣的作為?
外交部聲明表示,務必提醒漁民避免前往相關爭議海域作業。然而,該海域日本本就無權逕行以國內法管轄,也並非只有我國不承認日本將礁稱為島的立場,周邊許多國家也都不予承認,在理在法,都是我國立場為當。我們卻得聽從日本人的意願,避免去那邊捕魚,將大好漁場留給日本人?外交部的聲明連個「沖之鳥礁」都不敢提,只敢提「沖之鳥」,這是要與日本立場妥協嗎?甚至當漁船被扣押後,還得乖乖付錢,讓日本人放人?日本此舉,無異於擄人勒贖的海盜行徑!
何況,日本人無異想製造既成事實,逼使我國放棄立場。若漁民聽從日本人指令付錢,則日本人面對我國抗議時,便得以聲稱「你們自己的國民也承認那邊的海域是我們的,否則為什麼自知理虧付錢?」我國又何以回擊?
寸土片石,在所必爭。固然,就國際大環境上,面對大陸日益提升的力量,中華民國必須適時與美國、日本交善,避免辛苦維持住勢力均衡的天秤失墜,導致政權的危機;然而,終究不能只為迎合外國勢力,而放棄自身的立場。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太平「島」就是島,沖之鳥「礁」就是礁,斷不能容外國「軟土深掘」,斷不能讓台灣民眾的權益受到一絲一毫損傷。
外交部聲明表示,務必提醒漁民避免前往相關爭議海域作業。然而,
何況,日本人無異想製造既成事實,逼使我國放棄立場。
寸土片石,在所必爭。固然,就國際大環境上,
(本文經刪節後刊登於民國105年4月27日《聯合報》)
http://udn.com/news/story/7339/1656328
http://udn.com/news/story/7339/1656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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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樓. 兄弟同心2016/04/28 21:37派拉法葉去,把鳥礁轟個稀巴爛。 日本鬼子敢囉嗦,就和解放軍聯手。何必當美國的龜孫子,倭寇的龜兒子。 自己有靠山, 不要犯賤 。
- 4樓. 麥芽糖2016/04/28 21:08蔡英文忙著安排日本幅射食物進口.
漁民自求多福!
美國陸戰隊也是向伊朗贖回的, 別吵了!
- 3樓. 安心2016/04/28 19:17
臺灣大多數漁民都是挺綠的,這是漁民自己爭取及造成的,520以後千萬不要再到有爭議海域作業了,現在還有馬政府挺漁民爭權益還把飛機軍艦開出去,空心菜只會想想亂開票而已,對日本菲律賓印尼越南......只會謙卑溝通而已!!
- 2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2016/04/28 18:11
- 1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2016/04/28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