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三暮四"典故的反省
2008/12/18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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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莊子‧齊物論》篇中有云:
狙公賦芧,曰:「朝三而暮四。」眾狙皆怒。
曰:「然則朝四而暮三。」眾狙皆悅。
名實未虧,而喜怒為用,亦因是也。
內容敘述狙公拿水果給猴子吃
早上給猴子吃三個水果 晚上給猴子吃四個水果
猴子聽了就非常地憤怒 於是狙公就改口 說
那麼就早上吃四個水果 晚上吃三個水果
猴子聽了都非常高興 不管是 "朝三暮四" 或者是 "朝四暮三"
實質上一天的糧食都沒有減少 只是給的時間順序不同而已
高興和恨怒 卻因各有所用而產生了如此的變化
把古籍文獻內容的主要精神 照映在現今的生活中
人的生活何嘗不是如此 有些事不要太在意一定要怎樣
"一定要怎樣"就被我執所侷限住了 喪失了其他發展的可能性
每一件事情都有很多的方式可以進行
那一種方式最好就見仁見智
可是 我們可以透過更多人的討論方式
得到一個大家可以接受 而且比較理想的方式
就如《莊子‧齊物論》的寓言故事----"朝三暮四"
只是形式上的不同 得到的結果與目的地是一樣的
換個心情 換個方式 來面對生活
真的 也許明天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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