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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失業
2009/02/10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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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的中時電子報新聞「救失業 高市勞工局建議退休年齡回復60歲」,個人持肯定的看法!

  去年四月我發表了「退休年齡與退休金制度孰重」,就是否要延長退休年齡做了簡單的剖析,結論是:從總體面來看,延長勞工退休年齡並非妥當(除非台灣是勞力不足)。時隔有九個月,隨著失業問題的嚴重,退休年齡的問題再度有人提出。

  延長退休年齡最大的問題是:就業機會因此變少,進而造成失業人口增加。尤其是每月/年固定有相當人數(六十歲)的勞工要離開職場,而釋出工作機會,如今卻因為退休年齡延長五年,工作機會突然變少,同時這些工作機會要到五年(現在起算則還有四年多)後才會一一釋出,然而,每年畢業學生投入職場的人數卻在不斷攀升,除非有重大投資計畫來提供就業機會,否則失業問題只會變得更嚴重。我想這是馬先生執政及幕僚團隊欠缺深思熟慮始料所未及的。

  目前失業問題十分嚴重,應該也不可能再將(強制)退休年齡改回六十歲。大概只能採行「優退措施」:對於年滿六十歲願意提前退休的勞工,除先行發給退休金(採退休舊制者,由雇主發給;選退休新制者,按個人帳戶所提撥存入的金額領取。)外,自其退休月起,按月給與五成、六成薪(最高以該勞工月薪與新進勞工月薪的差額為上限),直至年滿六十五歲止。

  此措施應該可以創造勞、資、政的三贏的局面:勞工可以坐領「乾薪」,儘早做生涯規劃,因為仍有相當收入,可以安心過日;資方(會有所不甘)可以進用年輕勞工,縱使薪資支出不會減少,但其勞健保及加班費、獎金等卻可隨薪資減少而減少,經營總成本仍然是下降的;政府則會因失業率的下降,而達到安定社會的施政目標之一。唯二的問題是:勞工是否願意放棄四、五成薪,而選擇提前退休?(這可能與每位勞工的生涯規劃有關吧!)以及勞工要承擔資方結束營業的風險。(此點需要靠政府背書吧!)

  救失業只有二種方法:釋出就業機會、創造就業機會(重大投資計畫)。不景氣的當下,可能只有由政府來進行公共工程(像是當年的十大建設),才能創造就業機會了;至於釋出就業機會,當下可能只有提供足夠的誘因,促使六十歲的勞工離開職場,才能改善失業現象了,這或許還有賴公營事業、公部門及六十歲以上的勞工來響應支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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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2009/02/12 13:35
贊成

我也想過這個問題

不料早有人建議了

早退休,政府要提早發錢,

但就當是救失業的錢

更況是退休的人該拿的

所以可以請公務人員辦理提前退休

然後吸叫新進人員

謝謝東哥~!

不景氣沒有新的工作機會,只有釋出工作機會了。

公股控制的民營企業,官派的董事長、總經理,應該減薪至與公營事業董事長、總經理同,省下的薪資、獎金可以養上百名勞工家庭呢。

(想想當年中鋼董事長林X淵光是年終獎金就是幾千萬,每一千萬至少可以養二十個員工一年呢。)

植物(晴晴--好可怕)2009/02/12 23:50回覆
1樓. 湘野莫佬*~我跟親愛的去台北了~
2009/02/11 09:16
六十歲~~
強制退休~~國家才有生氣~~
湘野莫佬~(U莫~莫代誌)~~歡迎光臨~~敬請賜教!!!

謝謝老莫回應支持!

此時此刻真該是鼓勵提早退休的時機(除非修法,否則無法強制)!

退休人員有足夠的退休金,釋出工作給失業族,有了薪資收入,自然就有能力消費,刺激經濟/活絡經濟了。

植物(晴晴--好可怕)2009/02/12 23:42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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