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立法違法公投,無效!
2019/05/17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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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蘇龍麒台北17日電)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規定相同性別2人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在親子關係部分則準用民法,採「繼親收養」,即當事人可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這是今天的新聞內容前段。結果當然是"幾家歡樂,幾家愁。"
個人從"法"的角度看,認為該法並無效力!
立委院有立法權並無爭議,但立委院的立法權屬於委託(任)立法,由於已違反公投結果,也就是違反了委託他們立法的人民的意旨,所以應視為無效!
這有點像董事會違法股東大會的決議,是無效的!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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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tzi2019/05/20 18:03真是好消息!謝謝!只是個人見解。 植物(晴晴--好可怕) 於 2019/05/24 15:14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