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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給女兒的第九封信
2009/04/26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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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 

這麼多年來我一直為我們的母女關係感到很自豪,我們像姐妹,更像朋友。最重要的,我覺得妳從不對我撒謊。

長大了的女生,總有些只願意和朋友說的秘密,這點老媽是知道的。妳不告訴我電腦開機密碼,不讓我看妳喜歡的男生的照片,這些老媽也都是理解的。總之,我尊重妳的隱私,因為這當中沒有謊言,只有選擇。

可是因為我們太親密了,妳的一個行為或是一句話,老媽其實是可以輕易的嗅出有無不單純的味道的。 

我相信前天晚上,妳騙了媽咪。妳去了同學的生日party之後,其實有著不同於妳所告訴我的事實。那晚,我掙扎著要不要打破砂鍋問到底,一直猶豫到隔天早晨你回到家。

最後,我決定不對妳的說法表示懷疑。

娃娃,妳知道為什麼嗎?因為媽咪知道妳其實充滿了矛盾,所以才會在電話裡不斷的向我道歉,而妳從來沒有這樣過,沒有這樣在我生氣時如此自責過。我們兩個人一向都無話不談,如今要妳藏一件事在心裡,想必是難受的。 

不追問,是因為相信妳。相信妳不會做壞事,相信妳只是做了件以為媽咪會生氣的事,例如和同學去了夜店,在妳未滿十八歲的時候。不管真相是什麼,妳那樣懊惱的請求原諒,那樣在隔天想要彌補,讓我決定當做什麼都不知道。 

不拆穿,是因為捨不得讓妳難堪。對於一個已經知道做錯事的孩子,我的選擇是原諒。

等到妳看到這封信時,應該已經是成年人了。妳可以喝酒,可以去夜店,可以抽煙(如果妳決定嚐試),甚至可以和喜歡的男孩親密交往,總之,不再需要擔心我生氣與否,但是你有義務對自己所有的行為負責。

妳明白了嗎?日後妳所做的每件事,不再需要我的允許,完全是自己的選擇,而媽咪始終相信,聰明的妳知道那些關乎人生的事,妳自己會比任何人都謹慎。

Love,

Mommy 2009/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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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 :
1樓. 娜姨在加
2009/04/26 23:16
天下父母心

我也有個即將步入20歲的女兒

在加拿大BC省19歲就是成人了

在我兒子及女兒19歲生日那天

我就鄭重其事的告訴他們

從今天開始你的一切行為將是由你自己去承擔責任

將不再是我們父母的責任了

凡事自己要去衡量

好與壞

是與非

祝福您


謝謝!!

都樣是為人父母, 我們彼此祝福吧!!

後黑2009/04/26 23:18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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