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亮法律事務所遭他人偽造冒用,經林亮宇律師,提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獲得【賠償】確定!
2022/07/19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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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得對於被告及依民法應負賠償責任之人,請求損害賠償。可以提起的途徑是直接向民事庭提起「民事訴訟」。也可以於刑事訴訟程序中,向刑事庭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之時點是在刑事訴訟起訴後(包含檢察官起訴或自訴人提起自訴)至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之期間,或是提起上訴後至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之方式,得以言詞(審理程序中)或書面提起。如以書狀提起,應按他造人數提出繕本。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辦理刑事案件經驗豐富,會針對個案提供最適合之建議。
近期真亮法律事務所本身就遇到一個離譜之案件,被告「請律師替岳母處理身後事(喪葬、遺產)」的名義,假冒「真亮法律事務所」之名義向其岳父詐騙。而被告製作收據、未經授權使用「真亮法律事務所」印章,該行為應成立刑法犯罪;林亮宇為真亮法律事務所之所長,因被告冒用事務所名義之行為而名譽及信用受損,依民法第195條得請求人格法益受侵害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民事庭開庭時,被告自知理虧,同意賠償(當然沒錢可賠),法官當場作成和解筆錄【賠償】確定。
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各位朋友,刑事訴訟程序與附帶民事賠償有其複雜與多樣性,如果不幸遇到案件,務必要諮詢律師,並探討案件發生的過程,詳細地向地檢署、法院說明來龍去脈,了解自身可以主張權益的管道。建議有任何法律問題仍要尋求專業的律師協助,以最經濟的方式控制與降低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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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話:04-2305-9595 / 0975-537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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