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人有福了
2011/08/25 09:27
瀏覽232
迴響0
推薦12
引用0
李慶安二審無罪定讞
其中的判決理由
簡直匪夷所思
可能為司法史上創下史無前例的判例
那麼 罪犯們有福了......
詐欺犯無事先向受害者告知將要詐欺的內容之義務
因受害者自身疏忽而受害 那非本人犯罪所致......
貪污犯沒有事先將要搜括的目標物告知天下的義務
國家人民遭受財物損失
乃因政府疏忽職責 百姓無知不察 敝人算不上犯罪
果真如此 阿扁該放出來了吧......
如果這種邏輯行得通
任何罪刑都可依此推論
在法庭上辯論
連律師都不必請了吧......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