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媒體報導,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日通過修改《電信法》第三十二條,要求同一棟建築物,供不同電信事業設置天線及發射機組,以不超過三組為限。簡言之,也就是一棟大樓內,最多只能裝設三組基地台;而由於目前六家業者進駐同一棟大樓十分普遍,新法上路之後,不僅舊有基地台面臨拆除命運,未來WiMAX基地台的建置,由於投入時間相對較晚,較佳的基地台設置地點可能已有業者進駐,或許可能面臨處處碰壁的命運,也或許可能墊高其建置成本與時間。
政府一心想要推動電信產業發展,對於WiMAX更是全心全意地投入,國際大廠也均感受到其誠意的態度,願意前來投資發展。可是,WiMAX並不是讓製造商找到商機之後就沒事了吧?還有服務呢?故且不論筆者本人對於WiMAX向來並不看好,問題在於對WiMAX營運商來說,覆蓋率是服務品質保障的第一步,但在其正式開台營運之前,應該為其創造利基的政府似乎不斷在為其打造利空因素,這樣的作法似乎令人難以理解。套句最近很流行的用詞:「瞎很大,瞎不用錢嗎?」
從人民生命財產的保障來說,基地台對於人體的傷害程度,至今仍然沒有直接明確的報告可資佐證。換言之,若是考量基地台可能傷害人體,某種程度來說也是以一種「莫須有」的說詞,來彰顯自己的「仁民愛物」。然而,國家應該要保護人民身體財產健康不受侵害,但若是在緊急需要救援的時候,卻發現手機收不到任何一家業者的訊號,連緊急電話也無法撥出,那該如何是好?自命清高、自恃為民請命的立法委員會負責?國家通訊委員會(NCC)會負責?更遑論,若是以「基地台電線外觀影響景觀」為出發點,那全國各地有礙觀瞻的景物似乎還有許多,基地台是不是最大宗或最醜陋的一項,恐怕也是見仁見智的話題。
再舉一個例子來看,汽車電子也是另一個台灣政府希望促成的3C之外「第四C」產業發展,不過,有想法還得有作法。「TAIPEI AMPA」和「AutoTronics Taipei」甫於日前落幕,但儘管場面熱鬧、人氣不減,但對於汽車電子是否真能如願成為台灣的「第四C」,不少參展業者對此抱持懷疑的態度。最主要的關鍵,還在於許多國際標準/規格、通訊協定等等,必須有賴政府力量的投入與導引,廠商才有機會事半功倍,但偏偏仰賴政府的結果,往往力有未逮,或是政府自身也是鞭長莫及。如同其中一位參展業者所言,想當年多少人每天晚上守著電視觀看瓊斯盃或威廉波特少棒賽,而那還是為國爭光的一群民族英雄,但如今安在?如果連這樣的人都沒有獲得國家妥善的照顧,身為小小的生意人,又怎麼能或怎麼敢期望政府會為自己做些什麼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