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新指標
一些新的指標被納入G4指引,這些指標包括:

四. 管理方針的揭露 (Disclosures on Management Approach)
對於具實質性的面向是需要揭露其管理方針的,管理方針的揭露(DMA)現在分成兩種類型: 通用類和特定面向類。通用類DMA被設計用於任何面向(Aspects),揭露的內容包括:
1. 說明為什麼某個面向是具有實質性的,什麼衝擊使這個面向具有實質性。
2. 說明組織如何管理具有實質性的面向或它的衝擊。
3. 說明管理方針的有效性評估的機制、評估的結果與任何的調整。
特定面向類DMA旨在報告(相關適用之面相)時提供更多的詳細資訊。當報告管理方針時,組織可以以通用類DMA作為開始。如果存在有特定面向類DMA的情況時,組織即可以用它更詳盡地報告他們在這個面向的管理方針。特定面向類DMA尚未針對指引中的每一個面向開發完成。以下為幾個特定面向類DMA:

五. 供應鏈與價值鏈
供應鏈的影響是嵌入整個G4的指引中,報告者現在需要對他們的供應鏈依據指引的建議以種類、數量與地點的分類加以描述,並包括他們與組織營運上的關係。至於組織的價值鏈的描述,在新的G4指引中並沒有要求。
六. 治理、道德與廉潔
在全面選項報告中對於治理的揭露是廣闊與深入的。G4要求組織說明管理環境、社會與經濟衝擊、補償、訓練和最高治理機構的多樣性等相關的程序,以及最高治理機構在發展組織的使命、願景和價值觀時所擔任的角色。也包括在重大營運國家中對高階主管所領取的最高薪酬與所有其他僱員所領取的平均薪酬加以比較,並揭露比較的比率。在G4的指引中對於治理總共有22個標準揭露。除此之外,也對於“道德與廉潔”有三個新的標準揭露。
未完~請接續文章"GRI G4您所需要知道的改變(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