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悲歌
2024/12/12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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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日子來,兩位藝文界名人相繼離世。雖然,原因各有不同,
仍予人同聲一嘆,不勝唏噓!一是敗給了病魔,一是生無可戀。
人到後半段歲月,真有如此大的健康考驗和長照負荷嗎?曾經,
不只是照顧父母的過程辛苦;他日,家人要彼此照顧也不輕鬆!
這讓我想到,前幾天,新北市(新莊地區)發生的【長照悲歌】,
情況煞是驚人!73歲退休建築師,照顧罹患水腦症病妻,因壓力
過大,身心俱疲,竟在失去理智下,抱起病妻從14樓高,往地面
上丟下,當場沒了生命跡象!事後清醒,再到警察局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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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昔,也曾有親人照顧久病的家眷,失去耐性而奪走對方生命。
然而上述例子的激烈手段,是前所未見。令人甚感驚悚、難過!
其實,他們有三個子女,都住外面。也有申請長照居服員照顧。
每天到家四個小時。出事的原因是,病妻堅持只想給丈夫照顧,
而丈夫已辛苦好些日子,身心已瀕臨崩潰。果真,出現這不幸!
*
建築師退休的生活是,經常旅遊,蒔花種草。而妻子重病之後,
他除了煮三餐餵她,還要處理失能部分。日復一日,備極無奈!
我個人對這不幸的事件,有些想法。感覺,是可以防範避免的:
1.除了居服員到家照顧,還有丈夫外,子女應該也要輪值替代。
2.不要理會病妻的任性要求,告訴她要配合每個人的輪流班制。
3.將病妻送往比較大規模的養護中心,讓專業人員全天候照顧。
丈夫和兒女要經常探望,給予信心和鼓勵,具體而言是親情之愛。
*
用冷靜與理性的心態,去處理這棘手的事,總比「殺」了她好!
雖然丈夫覺得負荷不了,也不該用如此殘酷手段,毀了她生命。
如此一來,自己也會被判重罪。未來要在監獄,度過好幾年苦日。
養兒育女,如果在父母最艱苦的晚年,都無法分憂解勞,也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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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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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樓. 安歐門2024/12/13 11:01
亞洲文化講究情理法,往往被情羈絆,不講理甚至不守法。
西方文明重視法理情,理智並非無情,而是尊重個人,
我們往往以為犧牲是美德,其實不是,那是不理智,
寵溺兒女不該,慣壞父母也不該,每個人都應該量力而為。
這位先生執著於情在先,不堪苦累於後,最終衝動處理,
再三的不理智,實在是最糟糕狀況。
*
安兄這段話,最是關鍵:
這位先生執著於情在先,不堪苦累於後,最終衝動處理,
再三的不理智,實在是最糟糕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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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的親人,如果要照顧他(她),不外乎服侍湯藥、
攙扶下床如廁,翻身拍痰,擦身、洗臉與手腳。
嚴重的,就是【插鼻胃管】以流質食物倒入管中。
這些,都不是照顧者最大的負擔,是【失能】部分。
失能者,整天臥在病榻,必須抱下床洗澡,處理衛生。
這種觸及隱私部位的事,病妻自然會希望先生來做。
但先生也是肉體之身,會倦、會累,也會厭煩!
基於情分,他一肩擔起,但最終還是【捱到崩潰】。
*
他或許認為妻子不會痊癒了,與其折磨大家,不如讓她
永久解脫。就算要坐監,也是忍個幾年罷了!
但如果法律不重判,是否生病的人,都可能遭殺害?
這其實是很嚴肅的課題,值得每個人,好好深思。
*
我還是認為,這家人缺乏良好溝通,才會導致悲劇。
先生要有權威,告訴妻子,如何安排照顧,才是對的。
先生要有耐性,屢勸妻子,讓居服員洗澡,處理衛生。
先生要扮演好父親角色,協調孩子,來分擔照顧責任。
就算白天上班,晚上也可輪值幾個小時,何況還有三個。
否則就均攤,送安養中心給專人照顧,由不得母親任性。
* sallychen 於 2024/12/13 15:25回覆 - 4樓. 小小茉莉2024/12/13 10:09
Sally早上好
很多人晚年生活都是在病榻中渡過
不是送養護中心就是外勞陪著生活
而經濟不允許的或是有其他因素者 往往都是留在家裡居家看護
長期照護的人 若沒有其他幫手 讓其有喘息的空間 獨自照顧者承受的責任與壓力非常大
幾年前我們經歷過公婆在同一年罹癌過世 兄弟三人在輪流照顧下也產生很多的問題
照護是需要耐性體力與經濟負擔 這樣的壓力若非親身經歷 恐怕也很難體會
*
茉莉所言真實!我也親身體驗過。人在終老之前,各有不同狀況,
身體逐漸走向衰弱,是必然,也是共同的軌跡。
有人安享天年,善終而逝;有人備受病痛折磨,至死方歇。
作家瓊瑤以身作則,倡議【自主死亡】。但宗教家,期期以為不可!
認為生命是天父所予,人沒有自由決定生死,而是【蒙主寵召】。
這是每個人對生命終程的見解,無所謂對錯,端看自己所思所為。
*
我認為,身為子女或親屬,能力所及,照顧病榻中長者,是應當!
再苦,都要咬緊牙根去面對和承擔,直到最後,那一哩路走完。
除非有種情況,醫生已宣告醫藥無效,再進行拔管,進安寧病房。
那時,家屬與病人,都充分有了心理準備,就不會太悲傷!
過程中,照顧者有難以負荷之壓力,應該要講,共商對策。
就算希望重症病人,不要受無效治療之苦,也有一定流程。
像新莊這位先生的做法,實在不理智!兩敗俱傷,何苦來哉?
死亡,是人生的終站。要如何下車離開,卻考驗著重重心思。
* sallychen 於 2024/12/13 14:44回覆 - 3樓. 紅袂2024/12/13 09:11老一輩人說,所謂的老命,要等到晚年才知道是否是真正的好命。隨著年紀慢慢變老,愈發現這句話的真義。
人老了後,各方面資源都漸走下坡,健康亦如此。許多事已漸漸力不從心,只能妥協於現實。這些都是年輕時無法體會與感受到了事實。
Sally列舉的三點想法,我也很認同。
人到晚年,因為要照顧老伴,身心交瘁而釀成遺憾的社會新聞比比皆是,難道一生清白到了晚年,竟要成為殺人犯?而且還是自己結縭一輩子的伴侶,這種身心折磨的痛苦,情以何堪?
人老了後,應該要有覺性,而非更加任性。
老人照顧老人,若雙方健全能自理,彼此照顧能安度晚年是最好的狀態;若老人需要照顧重病老人,悲歌往往於焉而生。
一家人方為「家」,除非子女都不身邊,不然應該大家共同商量,找出大家最適合的看顧方式;病人能獲得最大看顧,家人能獲得喘息與正常生活,讓家人不再因為「久病而無人性的悲歌」繼續發生。當然,最後關鍵仍是我老話重彈的,隨著人口老化,政府應負起對於長照或相關照護體系之政策,讓有需要之家庭能透過此獲得減輕負擔及正常的生活品質,讓需要被照顧者能獲得必要的照顧需求。*
紅袂說得沒錯!若非經歷照顧病榻父親那個階段,我還真不知 ~
人到晚年,會如此無奈與脆弱!【病來如山倒】,需人扶持照護。
其實,如果經濟沒問題,找好一點的安養機構,該治療便治療,
該安寧便安寧,也沒這麼糾結與困擾。可現實就是很多差異狀況!
多半,老人照顧老人,或輕症者照顧重症者,才真是困難重重。
有人說【該放手,就放手!】,說得挺瀟灑,事非經過不知難。
我是覺得,全家還是要一起商量出對策,不能讓老父一肩擔起。
案例中的這三個子女,不知為何體會不出老父的艱苦?
沒提早發現,然後勸勸母親,接受家人的安排?真令人不解!
若是有試過方法,而母親執拗仍堅持要父親照顧,可以不理會啊!
把人丟下樓摔死,這動作真的有夠「戲劇」和「卡通」,也殘忍。
不知道這位建築師老先生,是吃了什麼失心瘋的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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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長照措施,我覺得還不差。個人可以依據需要,再延長時數吧!
應該是病婦心態無法接受的問題。所以,事先的心理建設,仍很重要。
當務之急,每個人還是多積蓄一些養老金,並把身體健康維護好。
* sallychen 於 2024/12/13 13:12回覆 - 2樓. 妳妳2024/12/13 07:48
姊早安安
73應是養老的年紀了
如果可以,應該要請長期看護比較適當
居家看護只有四小時,其實是不夠的
之前照顧我媽一段時間,也是身心俱疲,而那時我還不到五十歲呢
因為是家人所以要求更多,衝突也更多
交給專業看護其實會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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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長期看護,或送安養院,是最實際也比較輕鬆的做法。
但有兩個困難,必須先克服。
1.被照顧者,不願住安養院,或不願被親人以外的人接觸。
尤其已失能的病人,無法接受讓別人處理她(他)的個人衛生。
2.請長期看護,或送安養院,花錢很兇,尤其長時間的拖延。
有的家庭負擔不起或想節省支出,就苦撐起親自照顧的責任。
對於以上兩個困難,如果是我,會這麼做。
1.不斷分析解說給病者聽,如果要活下去,就是該配合、聽話。
讓別人照顧,是不得已的作為,親人也要工作或休息。
2.經濟的困難,家人要想辦法面對,不能用各種理由逃脫。
生病的父母,一生的付出,難道抵不過,這樣的報償與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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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每個人都會老,沒有人在局外。好好面對、處理便是!
用如此激烈方式,試圖「一了百了」,總是會留下更多的創傷。
* sallychen 於 2024/12/13 10:47回覆 - 1樓. vivi 之東張西望2024/12/13 00:19
長照的主軸,對當事者和照護者,都是悲歌。
這樣的悲歌還要唱不停。
這是經濟沉浮難測的時代之沉重和無法逃避的問題、磨練……
父母是我們的父母,兒女是我們的兒女;
兒女是父母臂彎裡曾經最可愛軟香用命也不換的寶貝,
父母卻是兒女肩頭又病又弱,甚至又醜又臭甩不開的重擔,
養育大恩與回憶的確美好,
卻敵不過又大又重又貴,甚至一無是處的軀體,
與軟香細嫩,無時不想親吻擁抱的可愛,永不成比例。
無法總怪兒女沒良心,
經濟、制度、能力、壓力,在在都是問題,
有的父母走得快,讓兒女輕省得多;
有的,讓兒女好不容易建立的優勢,全都散盡。
父母,是我們的父母。
我們是他們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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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確實是未來或此時,大家必然會面對的課題。
我父母在世時,並未使用到【居服員照顧】的長照政策。
母親是在家闔目,父親是住養護中心,病逝於醫院。
我也曾一邊上班,一邊擔起父親住家裡的照顧責任。
當時父親已失能,我也極度辛苦,服侍一年,最後才送安養院。
父親罹癌,進出醫院多次,三年折騰,還是不敵病魔。
這期間,姊妹們都【輪番排班】照顧,我還因此而【提早退休】。
因為,有盡到奉養與照顧責任,所以沒有太多自責和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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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比較務實,不認為父母生病或照顧這事,應自己承擔,
盡量別連累子女!而是,應該讓他們了解或適當協助。
具體做法是:只要子女經濟許可、時間能調配,都該付出一些。
父母不需要認為,向子女表達需求、支援;是一種卑微、屈就。
天下事,本就相對存在,反哺之恩,天經地義,除非無能為力。
如果,新莊夫婦這種一觸可發的危機,早點請求援助,或可避免。
* sallychen 於 2024/12/13 10:26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