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過了21天
2007/01/19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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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網誌,因緣理由人人不同。我當初決定要做,只是很單純的想慢慢的將過去與往後的生活作個整理與記錄,讓海內外散居世界各地的親朋好友自由點閱,用另一種方式參與我們一家人的尋常日子、生活點滴。沒想到這一個決定讓我從此掛上網,成了名符其實的蜘蛛人。
更沒想到的,是這裡的讀者觀眾熱情洋溢毫不吝嗇,推薦回應十分熱鬧。初始我感到新鮮刺激,後來又收斂退縮,怕自己拿得起放不下。有的時候覺得跟不認識的人打屁、說些言不及義的話實在沒意義,有的時候又覺得何必過日子過得這麼嚴肅,給人生增添點顏色調料會更有味道。不曉得是不是潛在的發表慾望作祟,知道有人固定來逛其實真的很快樂。
寫寫貼貼,看版面上許多的數字,有時覺得是令人困惑的干擾,想想又覺得在意它們是不必要的一種庸人自擾。曾經想過把開放推薦取消,改成不開放,但是減少一個數字,其他的數字仍在,那又有什麼意義,會因此而改變什麼?
網路在某種形式上拉近了人的距離,但是虛擬的親暱有時卻更突顯了現實的陌生。經由文字書寫而流露表現的,是否真如其人,已經值得懷疑。而讀者因個人際遇經歷而在文字中所領會的作者,多少也只能說是一廂情願。
我本來以為記憶經由記錄可以恆久,但是透過書寫而呈現的文字記憶,不意間卻改變了某些記憶的實質內容。有點像一滴濃墨落入浩瀚大海,被稀釋到無影無蹤。我也以為有些心情能因為紀錄而抒發,可是感情卻不因已經被書寫而離去或消退,有時反而更加膨脹。如一縷輕煙飄向蒼穹,以為它會化為虛空,但卻凝成雲朵。
寫網誌,要走的路還很長,我還在學習,說一句八股的話:與各位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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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0) :
- 10樓. 馬丁諾2008/01/31 10:40嗯
共勉之 ~ ~ - 9樓. 123酷媽2007/01/24 03:13加油加油
以新手來說妳表現很棒了
對酷媽來說
能在這個天地交朋友比寫網誌還有樂趣
- 8樓.2007/01/22 01:47忍不住每天報到
不,
妳很幽默的,
才會讓我每天都忍不住來聽妳暢談。 - 7樓. 李四2007/01/21 22:33
- 6樓. Reed2007/01/21 15:15
- 5樓. 晨曦Catherine2007/01/21 12:02寫網誌當消遣
寫網誌當娛樂,就比較沒有壓力,想寫就寫,懶勁來時就各處欣賞別人的佳作,也挺不錯滴
- 4樓.2007/01/21 01:07沒錯,高興就好!
沒錯,高興就好!
我是真的挺高興有部落格這樣的空間,
讓我這個不會收拾的人,有處擺設思想情緒的地方。
我還告訴Serge:別瞧不起我的部落格,有一天我離開人世,它將是我留給悠悠的最珍貴遺產(希望那時,悠悠能讀中文,否則就得一篇一篇慢慢翻成法文!) - 3樓.2007/01/20 22:36自己覺得高興就好了
只要沒有壓力或拘束, 你想怎麼寫都可以, 何況你寫得很好, 我不就來了?
- 2樓.2007/01/20 07:56讀者
世上總是會有人讀妳的文章
這不就來了一個了
哈
1樓. 黎台生2007/01/20 07:03做你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