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一次看到是用分段組合!
- 3樓. 歐家(陳靜芳)2014/10/14 20:02~謝謝來訪!
- 2樓. 歐家(陳靜芳)2014/10/13 21:55~今天收到邀請卡.19號關公像安座大典.總顧問崔萬靈將軍!
- 1樓. 彩虹眷村華人藝術網騙簽約? 每月只得一萬多元2014/10/13 19:51
「彩虹爺爺」爆紅 弟爭著作權敗訴【聯合報╱記者游振昇、趙容萱/台中報導】
2014.10.13
彩虹爺爺黃永阜秀出沾了油漆的雙手說,「我會一直畫下去」。
畫出台中彩虹眷村的彩虹爺爺黃永阜,將作品著作權轉讓給全球華人藝術網公司,黃的弟弟黃孔輝聲稱曾與哥哥簽下著作物讓與契約書,打官司爭著作權,法院判決敗訴。
台中地院調查,黃永阜與藝術網的合約是黃親筆簽名,黃孔輝提出與哥哥簽下的著作物讓與契約書,見證人是黃永阜當時仍未過門的陸籍配偶,合約可疑,因此駁回黃孔輝的要求。黃孔輝說,他是氣不過華人藝術網騙哥哥又老又不懂,在搞不清楚狀況下簽約,結果每月約只獲得一萬多元收入,所有畫作做成商品的利潤都拿不到,他希望哥哥的創作所得能用於彩虹眷村園區創作,並能安享晚年,他會考慮上訴。
全球華人藝術網公司表示,雙方簽的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和切結書,都是黃永阜親自簽名,該公司負責行銷眷村房子牆壁和地面畫作,除了在網路宣傳,也邀請媒體到眷村報導,吸引很多遊客參觀。彩虹爺爺與妻子可在眷村賣自己的著作商品,這些都是依合約的行銷結果。
九十二歲老榮民黃永阜在老舊眷村繪畫,充滿童趣、色彩鮮豔的圖案,讓眷村恢復生機,四年前因大學生發起保住彩虹眷村和老爺爺畫作,在網路上爆紅,免除拆除命運,更成為台中知名的遊憩景點。
黃孔輝說,哥哥在二○一○年初,在眷村彩繪時,他陸續資助買油漆、刷子、手套等物品,當年五月十六日,哥哥以卅萬元,將已完成和未來創作的美術著作圖物,將著作財產權及其他一切權利全部讓與他,還簽下著作物讓與契約書。
黃孔輝提告指出,當年九月,彩虹眷村爆紅後,全球華人藝術網公司主動和哥哥聯絡,以各種方式討好哥哥,騙取創作物和圖檔的著作權,但他早已和哥哥有契約,所以藝術網後來簽的同意書和切結書應屬無效。
台中地院指出,黃孔輝提出的著作物讓與契約書,是由黃永阜的妻子當見證人,依簽約的時間,黃永阜還沒娶這名大陸籍配偶,這分讓與契約大有可疑。法官說,黃永阜曾告藝術網詐欺和偽造文書,宣稱騙他簽合約,但查證確認合約是黃永阜親筆簽名,藝術網獲不起訴。
【2014/10/13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