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唐文宗李昂、開成年間,有一位隴西人李生擔任利州(今四川省廣元市)的錄事參軍,住在衙門分配的官舍中。
有一天早上李生起床後,驚見庭院中有數百條蛇,嚇得李生趕緊命人將蛇都捉走放到遠處的郊野外。第二天早上,那些蛇又聚集在李生官舍的庭院中。李生見狀更加害怕,並且感到十分奇怪,但還是沒有下重手,仍是命人將蛇捉走扔到郊野。第三天,蛇群又來了。古人認群蛇無端出現是災禍的象徵,因此李生驚駭的認為:
「莫非是上天將要降禍於我嗎?」
因此接連很多天都是面帶愁容的時刻擔心會發生什麼事。
十多天後,李生因為貪贓遭人告發(註),當時的利州刺史李行樞知道後,派遣府吏前往李家捉人拿贓,並依法定罪,同時擬好了文書要上報朝廷、等候最終裁決。李生驚惶駭怕、不知該怎麼辦,就在庭院中的樹上自掛東南枝(上吊),頸子卻是當場斷掉(註),去往地府報到去了。李生的妻子見丈夫死得如此怪異,一時想不開,也跟上吊自盡了。於是李家的家僮們個個震驚恐懼(註),自己投井自我了斷的就有好幾個。果然應驗了群蛇出現將有災禍的預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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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網路版原文此處的「『髒』罪」疑應是「『贓』罪」,據改之。
註:「絕脰」,「脰」音「豆」,頸項、脖子。「絕脰」,形容執行斬斷脖子的死刑,或形容殺死敵人。
註:「震慴」,「慴」音「哲」,同「震懾」,震驚恐懼
改編自 《宣室志》
原文:
《宣室志》.卷十.利州李錄事
開成中,有隴西李生為利州錄事參軍,居于官舍中。嘗曉起見蛇數百在庭,生大懼,盡命棄於郊野外。其明旦,群蛇又集於庭。生益懼之,且異也,亦命棄去。
後一日,群蛇又至,李生驚曰:
「豈天將禍我乎?」
戚其容者且久。後旬餘,生以髒(贓)罪聞於刺史,遣吏至門,將按其罪,且聞於天子。生惶駭無以自安,縊於庭樹,絕脰而死。生有妻,感生不得其死,亦自縊焉。於是其家僮震慴,委身於井者且數輩。果符蛇見之禍。刺史即李行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