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唐朝著名詩人、有詩豪之稱的劉禹錫(字夢得)所說的一則故事:
與玄奘大師為同期聖僧的僧人道宣律師,自十五歲出家後便鑽研律學(此處指以佛教學問為原則而制定的律法規矩)數十年,修習的成就足稱第一,且因他長期居住在終南山,世人稱他所傳弘的《四分律》學為南山宗,並稱他為南山律師或道宣律師。
有一天,有雷電不斷的在道宣律師的房間外來回盤繞,道宣律師說:
「我向來堅守戒律、更從沒有違反過教規,但我前世有沒有留下罪業,那麼我就不得而知了。」
於是就將自己所穿的僧衣(註)脫下後拿著要放到窗外,才剛伸出窗口,便又發現有蛟龍飛來依附在衣服上。待衣服放到窗外後,外頭的電閃雷鳴依舊不斷,道宣律師低頭看了一下自己的手,在十個指甲中,右手小指的指甲上突然出現了一個大小如油麻籽的小黑點。道宣律師懷疑那蛟龍方才已經趁機躲到了自己的右手小指上,就將右手小指伸出了窗格外,頓時外頭又響起一個霹靂,道宣律師的右手小指被雷劈掉了半截。原來那個小黑點正是蛟龍的藏身之處啊。
劉禹錫評論此事,說:
「儘管蛟龍也擅長尋求躲避天劫的地方,但最終還是無法倖免。看來一切事物上天都已經註定了,又怎麼能逃脫得了呢!」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三衣」,泛指僧衣(袈裟)。原是佛教比丘穿的三種衣服:
一種叫「僧伽梨」,又稱「九條衣」,用九至二十五條布片縫製而成,一般是在比較隆重的儀式時穿著,如主持大法會、陞座說法、與國家元首見面時所穿,即大衣。
一種叫「鬱多羅僧」,又稱「七條衣」,用七條布做成,為出家人禮誦、聽經、布薩、說戒等活動時所穿。即上衣。
一種叫「安陀會」,又稱「五條衣」,用五條布做成,為出家人平時所穿,也就是工作服、作務衣,或是就寢時所穿的衣物(內衣)。
改編自 《宣室志》
原文:
《宣室志》.卷七.龍求避地
唐劉禹錫云:僧道宣持律第一。忽一旦,霹靂繞戶外不絕,宣曰:
「我持律更無所犯,若有宿業,則不知之。」
於是褫三衣於戶外,謂有蛟螭憑焉。衣出而聲不已,宣乃視其十指甲,有一點如油麻者,在右手小指上。疑之,乃出於隔子孔中,一震而失半指。黑點,是蛟龍之藏處也。禹錫曰:
「在龍亦善求避地之所矣,而終不免。則一切分定,豈可逃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