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涪」音「福」,今重慶市涪陵區)有一位名叫范端的里正(里長),為人精明能幹(註),因此州縣衙們經常使喚他,派遣他去處理許多事務。過了很久以後,范端仗著自己是衙們的紅人,居然變得像是餓虎般為患鄉里,令村人鄰里都非常苦惱,就聯名向縣衙陳情,說:
「范端經常領著其他老虎進入村中,盜食牛隻等家畜。」
縣令說:
「哪有人變老虎之事?這些都是你們不喜歡范端,才編造出的故事。」
但在地方耆老們的央求下,縣令也只好召來范端質問,果然范端的回答就如縣令所說的那樣,自然是不會承認自己能變成老虎的事實。
又過了許久之後,有一頭老虎在夜裏闖入一處糧倉中偷肉,又因為遇到了天亮來不及離開,被發覺後,遭到村人輪流交替的包圍試圖抓捕,老虎在接連傷了數人後才得以突圍逃去。這回似乎留下了什麼線索得以證實老虎就是范端變的,地方耆老們就再次到衙門陳情、狀告范端。縣令因此嚴厲的詰問范端為何能變成老虎的原因?范端這才跪伏在地、老實招供,說:
「不知為何小的我經常想要吃生肉,但自己又弄不到肉。一天晚上就到東邊鄰居家中的豬圈內偷吃了一頭豬,覺得那滋味實在太好吃了。因此之後就算是見到了比較肥胖的人也想著要吃,但捉人不是簡單的事,小的我苦於沒有同伴能一同下手,每天晚上就四處尋找,遇到二頭老虎願意跟隨我一同行動,所有得到的食物便與牠們分著吃。而小的我也不知道自己的身子會變成老虎的模樣啊。」
在審訊期間,觀察范端的言行舉止,就像是個喝醉的人在說胡話一般。再者畢竟所得線索難以確實證明范端變虎,縣令就對范端說了許多大道理教育一番後,打發他走了。
當天晚上,范端離家而去,過了幾天後才回家,而他身上穿的衣服還是數日前的那一套。接著范端在家住了三、四日,到了黃昏後,有野生老虎來到村外發出嗚嗚的吼叫聲,村人們都很恐懼,認為是范端引來的老虎,就又想要殺了范端以除後患。范端的母親就將村人的們想法告知了兒子,要范端趕緊逃走不要再回來了。范端哭著向母親辭別後離去。
幾天後,有人見到三頭老虎一同出沒,其中一頭老虎的後腳居然穿著一隻人的靴子。范端的親母聽說後,就漫山遍野的去找那頭老虎,終於找到了。范母傷心得大哭,有二頭老虎轉身離開,獨留那頭穿靴子的老虎緩緩的走上前,溫馴的趴伏在范母身前閉上了眼睛。范母就為老虎脫下了那隻靴子,靴子中的那隻腳卻還是人腳的模樣。如此似乎確定了這頭老虎就是范端,范母捧著那隻腳傷心的哭了許久才離去。
後來,鄉人們經常會見到這三頭老虎,有人就試著呼喊著「范里正」,其餘二頭老虎都會嚇得逃走,僅有那頭老虎會回過頭來看著,虎頭頻頻點著似乎很悲傷悽慘的樣子。再後來就不知道這頭老虎去哪裡了。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幹了」,處理事情果決了當。
改編自 《廣異記》
原文:
《廣異記》.卷八.范端
涪陵里正范端者,為性幹了,充州縣任使。久之,化為虎。村鄰苦之,遂以白縣云:
「恒引外虎入村,盜食牛畜。」
縣令云:
「此相惡之辭,天下豈有如此事?」
遂召問,端對如令言。久之,有虎夜入倉內盜肉,遇曉不得出,更遞圍之,虎傷數人,逸去。耆老又以為言,縣令因嚴詰端所由。端乃具伏云:
「常思生肉,不能自致。夜中實至於東家欄內竊食一豬,覺有滋味,是故見人肥充者便欲啖之,但苦無伍耳。每夜東西求覓,遇二虎見隨,所有得者,皆共分之,亦不知身之將變。」
然察其舉措,如醉也,縣令以理喻遣之。
是夜,端去,凡數日而歸,衣服如故。家居三四日,昏後,野虎輒來至村外鳴吼。村人恐懼,又欲殺之,其母告諭令去,端泣涕,辭母而行。數日,或見三虎,其一者後左足是靴。端母乃遍求於山谷,復見之。母號哭,二虎走去,有靴者獨留,前就之。虎俯伏閉目,乃為脫靴,猶是人足。母持之而泣,良久方去。
是後鄉人頻見,或呼「范里正」,二虎驚走,一虎回視,俯仰有似悲愴,自是不知所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