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州上虞縣(今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往南渡過曹娥江再行二十餘里,越過橫嶺後有一個南保村,村中有一座南寶寺。
有一名喜歡尋幽探奇的某甲,四處尋訪山水勝景,來到此處登上橫嶺,走累了就打算找棵樹休息。而有一名老翁也正在一株樹下歇腿兒,某甲便迎上前去向老翁打招呼,與老翁閒聊著這裡的山川壯美,就在指點眺望之間,某甲見路旁有一座墳墓,老翁看了看,說:
「這座墳中埋葬的若是男子,那也就沒什麼可說的。若是埋葬的是女子,而她若有兒子的話,這個兒子日後將會當到三公(東漢至隋、唐時的三公為太尉、司徒、司空)。」
某甲覺得老翁所言有點意思,就在抵達南保村時向村民以及南寶寺中的僧人們打聽墓主的身分,有知道的人回答說:
「那是鄭注(唐文宗李昂時期的大臣)的母親的墳墓。」
原來當初在唐朝、唐憲宗李純、元和年間,南寶寺中有一個女僕(註),與南保村中的一名石姓秀才私通,因此生下一個孩子。孩子十幾歲時,有一俗家姓鄭的遊方僧人來到南寶寺掛單,卻因患上腹瀉之症,這一病就是一個多月,寺中的僧人就安排這個孩子按時為鄭僧送餐餵藥,鄭僧這才有力氣得以逐漸康復。鄭僧知道孩子私生子的身分不受村人待見,就請求南寶寺讓自己將孩子收為弟子帶著他離開。南寶寺的僧人們與人為善,也希望孩子能有個好出路,就對鄭僧說:
「他的父親石秀才還在,等我們去問問他的意見,若是石秀才點頭同意,這樣也就不會違背三綱倫常啊(註x2)。」
寺僧去詢問石秀才,石秀才也同意了這件事。於是鄭僧就帶著孩子一同離去了。
鄭僧因為自己俗家姓鄭,就讓孩子跟著自己改姓鄭,並教導他關於醫藥、煉丹以及技藝方術的知識(註x2)。之後鄭某與其他方士交往,對前述技藝的學問更是精熟。鄭某就藉著自己的知識本領與王公貴族們交往,因此逐漸朝著位高顯達的目標前進。
唐文宗李昂、大和(或作「太和」)七年十二月,唐文宗忽患風疾(中風),口不能言。時任侍御史兼右神策軍判官的鄭某經由驃騎大將軍王守澄引薦得以為唐文宗治病,並且唐文宗服用了鄭某調製的藥劑很見效,健康狀況大有改善,於是鄭某獲得唐文宗寵幸。恩渥隆異的鄭某於大和九年接任鳳翔節度使,而後因「甘露之變」而遭政敵誅殺。這個鄭某就是鄭注啊。
而當年鄭注的生母過世後,南寶寺的僧人就將她葬在橫嶺上,也就是老翁所說的那座墳墓了。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女家人」,「家人」也是古時對僕人的稱呼。「女家人」即為女僕。
註x2:「恡」,音義同「吝」。
「三綱」,指君臣、父子、夫婦之道。
註x2:「方書」,專門記載或論述方劑的著作,即醫書,或指記載方士煉丹方法的書;又指官府文書,案牘。
「伎術」,技藝方術。
節錄引用 百度百科.鄭注
網址:https://baike.baidu.hk/item/鄭注/6185892
鄭注(?—835年),本姓魚,絳州翼城(今山西省翼城縣)人。唐朝大臣。
出身微賤,詭譎狡險,以醫術遊歷江湖。得寵於襄陽節度使李愬,結交監軍王守澄。元和十五年(820),進入京師,交結朝臣,出任昭義節度副使,權勢燻灼。大和八年(834年),治癒唐文宗的風疾,深得聖眷,拜太僕卿、御史大夫。
大和九年(835年),遷工部尚書、翰林侍講學士,推薦仇士良為左軍中尉,參與處死觀軍容使王守澄,出任鳳翔節度使。聯合宰相李訓圖謀消滅宦官勢力,策劃“甘露之變”,事敗被殺。
改編自 《錄異記》
原文:
《錄異記》.卷八.墓.鄭注母墓
越州上虞縣,過江二十餘里,有南寶寺,在南保村,過橫嶺則到。有好事者,尋訪山水,登嶺行倦,息於樹下,有村叟亦歇焉。共話山川形勝,指顧之間,見路側一墳,老叟曰:
「此墳若是丈夫,則無可說,若是女人,有子當為三公。」
好事者異其言,訪於寺僧、村民,有知者曰:
「此鄭注母墓也。」
初元和中,寺有女家人,與村民石生通焉,有一兒,十餘歲。時有客僧姓鄭,遊止寺中,病苦痢逾月,寺僧常令此兒供給湯粥,甚得氣力,擬乞為童子將去可否?諸僧曰:
「其父石生存,待為問之。石生許可,固無所恡三綱。」
問石生,生乃許焉。僧將去,因姓鄭氏,僧以方書伎術教之,又別遇方士,頗精遊藝,交謁王公,因遂榮達。大和中,恩渥隆異,除鳳府節度使,因坐事伏誅,即鄭注也。其母死後,寺僧葬於嶺上,則是老叟所指之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