鯸鮧魚(註),身上有著像老虎一般的花紋。有句話說:「煮之不熟,食者必死」(若將鯸鮧魚煮得半生不熟,吃了煮成這樣的魚的人一定會死),民間因此口耳相傳,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
話說,在饒州(應是指今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有一位姓吳的秀才,吳家的家境本就富足,吳秀才妻子的娘家也是有錢人,二人算是門當戶對,夫妻之間相處很是和睦,從未有吵架甚或動手打架的事情發生過。
有一天,吳秀才醉醺醺的回到家中便一頭倒在床上。吳妻就幫夫君寬衣解帶、退去鞋襪,然後抬著吳秀才的雙腳要將夫君的身子擺放好。此時醉得迷迷糊糊的吳秀才突然抬腳晃了晃,卻沒料到一腳就踢中了吳妻的胸口,吳妻突然經此一踹,當場昏死過去。此時若是有人能對吳妻及時救治,或許吳妻還有救,無奈吳秀才已經醉得不省人事,等到次日酒醒後才發覺愛妻已經往生。岳家聽聞噩耗,又因驗屍時發現女兒胸口的瘀傷,因此都認為吳妻是被吳秀才「毆擊致斃(註)」,相當然爾便將吳秀才告進了衙門。官府審理了一年,從縣衙到州府衙門都無法作出明確的決斷,只能將案件始末悉數上報到中央,同時將吳秀才繼續羈押在大牢之中,等著上頭判決命令下達後再執行。
吳秀才的親戚、族人們都擔心當刑部判決下來後,吳秀才不但會被判處死刑,而且將會被拉到市場上斬首示眾,這對家族而言更是一種恥辱。於是,家族決議提早一步,先賄賂了獄卒,然後送了切細的鯸鮧魚的生魚肉絲(註)進入獄中給吳秀才吃(註),希望吳秀才就這樣死在獄中而結案。吳秀才見狀也心知肚明,認命的將這些生魚絲都吃了,然後等著毒發身亡,沒想到過了許久都沒有感到任何異狀。吳家的親族只好再送了一次,吳秀才吃了之後仍舊沒事。如此這般吳家親族送了多次的生鯸鮧魚肉,吳秀才吃了不但死不了,反而更加的精神煥發(註)。
不久之後,刑部的判決文還未下達,就遇上了朝廷大赦天下,吳秀才也因此獲得減刑赦免出獄回家。之後,吳妻的死因終於被查明,實屬意外至死,吳秀才因此下定決心滴酒不沾。後來吳秀才另娶了妻子,兒孫眾多(註),吳秀才本人則是到了高齡八十歲時才安享天年。
再說這烹煮得半生不熟的鯸鮧魚吃了還能致人於死,多次生吃這鯸鮧魚卻沒有受到丁點損害,看來這生死真是命中注定的啊。
----- 待續 -----
很明顯,吳氏親族讓吳秀才吃的是「生膾鯸鮧魚」,也就是河魨生魚片,想必當時處理河魨的人意外且安全的移除了河魨有毒的內臟部分(畢竟大部分的魚類內臟是不會有人要吃的),只留下了無毒的魚肉部分,自然吳秀才吃得再多也死不了。不過幾次料理河魨生魚片都能完美的避開了有毒的內臟部分,看來這也真算是吳秀才的運氣唄……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鯸鮧魚」,即「河魨」,或作河豚,古名鮧、鯸鮐(鮐音台)等音近的名稱。
註:原文此處為「歐擊」,歐「通」「毆」。
註:「膾」,音「快」,切細的肉絲。
註:「 〔左口右舀〕」,「啗」的訛字,音義同「啖」,吃。
註:「充悅」,形容精神煥發,或欣喜自得的樣子。
註:「胤嗣」,後嗣、後代。
改編自 《錄異記》
原文:
《錄異記》.卷五.異魚.鯸鮧魚
鯸鮧魚,文班如虎,俗云:「煮之不熟,食者必死」,相傳以為常矣。
饒州有吳生者,家甚豐足,妻家亦富。夫婦和睦,曾無虧間。一旦,吳生醉歸,投身床上,妻為整衣解屨,扶舁其足。醉者運動,誤中妻之心胸,其妻蹶然而死。醉者不知也,遽為妻族所陵,云「歐擊致斃」,獄訟經年,州郡不能理,以事上聞,縶擊狴牢,以俟正命。
吳生親族懼敕命到必有明刑,為舉族之辱。因餉獄生膾鯸鮧魚以 〔左口右舀〕之,冀其獄中自斃。吳生食之,無苦。如此數四,竟不能害,益加充悅。俄而會赦,獲免還家。之後,胤嗣繁盛,年泊八十,竟以壽終。
且烹之不熟,尚能殺人,生啗數四,不能為害,此其命歟。
- 1樓. 【無★言】家喻戶曉的中國人 — 包青天2023/03/02 09:26
「且烹之不熟,尚能殺人,生啗數四,不能為害,此其命歟」
與命何干?實乃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