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笑的法律學院派
2009/06/09 06:25
瀏覽710
迴響0
推薦1
引用0

http://chinese.ntu.edu.tw/edm/law/law14.html
看到這則招生。想到台灣的法律系只准許學院派出身的法律人
擁有師生裙帶關係臍帶連結共生的身分。才可以擁有資格參與考試
取得律師。檢察官。法官等資格?
在這些可笑的高層制定遊戲規則之下
台灣。非學院派自修者。永遠沒有取得資格機會?
這各推廣。是推廣學院。還是推廣法律?
自訂分類:.法律.
上一則: 民意論壇 | 意見評論 | 聯合筆記 - 連李遠哲自己光環也已蕩然,還能怎麼談改革?下一則: 國內要聞 - 即時新聞 - 五四運動 90 周年 學者:人權法治啟蒙未完成.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