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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於其不得不止
2015/10/31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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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友:幼子分享 20151025

 

自己曾遇過一個孩子,其實已經是明顯無生命徵象。

CPR後,接上呼吸器,使用升壓劑,強心針,

於是,螢幕上看到的生命指數,其實,這是靠藥物等等呈現的數據。

這一切,只因媽媽希望奇蹟出現。

 

自己陪伴家屬一路走來,體解人在捨不得與捨得之間的心境。

心疼這孩子,其實孩子已經走了,卻還要凌遲他的身體;

也不忍媽媽失去孩子的痛……。 

最後,媽媽終於接受孩子已經離開的事實,

同意停止使用升壓劑,讓孩子一路好走。

因媽媽轉念了,讓孩子真正解脫病苦,

並用祝福的心情,祝願孩子隨菩薩修行去了! 

之後,與媽媽維持連繫一年多,陪伴著她走過悲傷的歷程。

這期間,常說自己是孩子的第二個媽媽,

在面對生離死別,生命裡的不得不,心很酸……;

最終,媽媽放下了,放下後,也省思後悔為何自己沒能早早放手……

 

這樣的生與死之間的情境,其實常常在上演,往往都是家屬無法放下;

但受苦的往往是患者或臨終者本身。

這樣的苦,沒人可以感同身受,

可是身為醫護人員的我們看在眼裡,卻無力阻止……

 

後記:

1) 已立法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是針對在生命末期(36個月)的病人,在其預立醫療指示後,

          其於臨終得以不接受心肺復甦術(CPR)與延長瀕死過程的維生醫療。

2) 來日的「病人自主權利法」,

           將納入末期病人、不可逆的昏迷者、植物人、重度失智者、因疾病痛苦但無法治癒者,

          若預立醫療指示,醫療機構或醫師可依其意願不施行急救或撤除維生治療。

這兩款,皆是值得普為推廣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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