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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於其不得不止
2015/10/31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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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友:幼子分享 2015年10月25日
自己曾遇過一個孩子,其實已經是明顯無生命徵象。
因CPR後,接上呼吸器,使用升壓劑,強心針,
於是,螢幕上看到的生命指數,其實,這是靠藥物等等呈現的數據。
這一切,只因媽媽希望奇蹟出現。
自己陪伴家屬一路走來,體解人在捨不得與捨得之間的心境。
心疼這孩子,其實孩子已經走了,卻還要凌遲他的身體;
也不忍媽媽失去孩子的痛……。
最後,媽媽終於接受孩子已經離開的事實,
同意停止使用升壓劑,讓孩子一路好走。
因媽媽轉念了,讓孩子真正解脫病苦,
並用祝福的心情,祝願孩子隨菩薩修行去了!
之後,與媽媽維持連繫一年多,陪伴著她走過悲傷的歷程。
這期間,常說自己是孩子的第二個媽媽,
在面對生離死別,生命裡的不得不,心很酸……;
最終,媽媽放下了,放下後,也省思後悔為何自己沒能早早放手……
這樣的生與死之間的情境,其實常常在上演,往往都是家屬無法放下;
但受苦的往往是患者或臨終者本身。
這樣的苦,沒人可以感同身受,
可是身為醫護人員的我們看在眼裡,卻無力阻止……
後記:
1) 已立法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是針對在生命末期(3至6個月)的病人,在其預立醫療指示後,
其於臨終得以不接受心肺復甦術(CPR)與延長瀕死過程的維生醫療。
2) 來日的「病人自主權利法」,
將納入末期病人、不可逆的昏迷者、植物人、重度失智者、因疾病痛苦但無法治癒者,
若預立醫療指示,醫療機構或醫師可依其意願不施行急救或撤除維生治療。
這兩款,皆是值得普為推廣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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