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友問:依「緣起性空」,說「罪」無自性。有法師開示「境緣 (註1)」沒有好沒有壞;又說「殺人」無自性,「一切」都無自性。那「罪」歸那裡呢?叫「誰」負責呢?
註1:境,色、聲、香、味、觸等五塵之境。
由於眼、耳、鼻、舌、身等五根,
雖具見聞嗅嘗覺等五識,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
若沒有五塵境作為認識的對象,則五識就無法發起作用,
故境為五識之緣也。
回應:
就因緣果法則分析「罪」;首先,確認
罪是「果」,是短暫性存在的結果。
短暫性存在的結果,是世間萬象的實相,因為一切萬象皆由
「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的緣起法則運作著。
如此的緣起法則,說著一切萬象是無常的、是無自性的。
所以,由一個人的「罪果」推究其「因 (主要的因素)」與「緣 (次要的因素)」:
主要的條件,因,是起心動念的意業,
次要的條件,緣,是身業與口業及外部環境的相關因素等之相助。
緣起,有善的緣起, 也有惡的緣起...
因為「一切唯心造」,所以看住語言與行為的源頭---起心動念。
再者,《華嚴經》說:
「罪從心起將心懺,心若滅時罪亦亡;心亡罪滅兩俱空,是則名為真懺悔。」
若問:真懺悔後心空罪滅,但造成的傷害還是存在啊!
對那被傷害的一方又該如何想?
也許,傷人者先將自心調整妥當;
再找個善因緣跟被傷害者作事相懺悔,請求原諒!
倘若被傷害者能原諒傷人者,
這是被傷害者的寬宏大量啊!所以傷人者當感恩再感恩以待!
若仍無法獲得被傷害者的原諒,
傷人者更要懷著慚愧心懺悔心,盡全力將彼此的傷害後座力降到最低點。
最後,由身口意造作所留存的業力,
這些宿昔的業力之儲存體,說「藏識」,又稱第八意識或阿賴耶識,
它本身就是一種不斷被更新著的之倉庫,具無常與無自性的特性,
也因此才能透過「修行,修正行為」,起「種子起現行,現行薰種子」的作用現象。
所以,行者在「隨緣消舊業」裡有消極作為─ 懺悔求諒解;
更在「切莫造新秧」裡發起各種積極的作為─ 修止修觀,控心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