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9 基隆靜坐共修部落-慧學法談 日誌
共讀範圍:《佛教的真髓》/ 第四章 釋尊的證悟與教化 / 佛教信仰的指導態度 ( pp127-131 )
關於這一節<僧伽的意義與功能>,大致分成二個子題:一、探原始佛教僧伽之意涵;二、僧伽是否在大乘佛教中存在過呢?這次先就第一個子題的文本作討論。要點,如下:
1-1. 它在古代印度,指商業工會、行貴族共和制國家的領導團體、非正統的出家沙門團體(如六師外道等)。佛教也採用此名稱,將出家的團體稱為「僧伽」。
1-2. 僧伽,指隨佛陀修學的出家團體。佛教最初出家僧伽產生於 釋尊在鹿野苑初轉法輪,度化五比丘成為佛弟子,不久,以波羅奈的長者子耶舍為首,其親友四人隨後出家,還有其從商的五十位年輕友人也出家為佛弟子。於是,釋尊座下聚集了六十位證道的阿羅漢比丘。
1-3. A transcription of the Sanskrit(梵)/Pali(巴) saṃgha.:”The community of Buddhist practitioners who gather together in the common effort of attaining Buddhahood.”(佛教徒聚集在一起, 共同努力實現成佛)
2) 漢語系佛教名相辭典:
2-1. 《佛學常見辭彙》: ”和合眾的意思。比丘三人以上;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戒和同修,利和同均,見和同解,以這六和的和諧合聚的精神,團結生活在一起,叫做和合眾。”
2-2. 《南山律學辭典》之羯磨疏‧立章懸判:「(一﹑示正翻)言僧伽者,中梵本音。此土無名,比眾以譯。有加和合,乃是義用。故文云,僧者四人若過;和者,羯磨說戒。即如經律,佛法眾也。(二﹑明存梵)若以眾翻,則通三二。據別顯德,非四不成。故存僧名,知非三也。餘經云眾者,彼不明僧義,故從此翻。律中恐濫,故存本也。(三﹑評古譯)相從和義,不無其理。單兩相翻,比眾是本。(四﹑引俗類)然此俗眾,三人已上。佛法顯僧,其必四人。莫不攬假成用,義相類也。」濟緣記釋云:「雖翻為眾,律但稱僧,故須示意。以通名則濫於小眾,據別德則唯局四人;簡通標別,故存梵號。」(業疏記卷二‧三‧三)
3) 日語系中村元著,林光明譯,《廣說佛教語大辭典》:”僧伽,saṃgha之音寫。義譯為眾或和合眾。行佛所行者的集團。修行僧的集團。佛教徒(因已指出”修行僧”,故此可說是僧俗大眾)的集團。"
4) 佛典中的意涵
巴利經典《長部-16經》與漢譯阿含經《雜阿含-931經》中關於「四不壞淨(或 僧不壞信)」之<僧不壞淨>作說明:
“ 對僧團具備不壞淨:『世尊的弟子僧團是依善而行者,世尊的弟子僧團是依正直而行者,世尊的弟子僧團是依真理而行者,世尊的弟子僧團是如法而行者,即:四雙之人、八輩之士,這世尊的弟子僧團應該被奉獻、應該被供奉、應該被供養、應該被合掌,為世間的無上福田。』” (長部.16經)
“ 聖弟子念於僧事:『世尊弟子善向、正向、直向、誠向、行隨順法,有向須陀洹、得須陀洹、向斯陀含、得斯陀含、向阿那含、得阿那含、向阿羅漢、得阿羅漢,此是四雙八輩賢聖,是名世尊弟子僧淨戒具足、三昧具足、智慧具足、解脫具足、解脫知見具足,所應奉迎、承事、供養,為良福田。』聖弟子如是念僧事時,不起貪欲、瞋恚、愚癡,……乃至念僧所熏,昇進涅槃。” (雜阿含. 931經)
5) 小結:
5-1. 僧伽是指由「宗教上聖者」所聚集組織而成的團體;是如法實修與體驗道果的聖者團體。所謂「宗教上聖者」,是自許為具足純正信仰、教理學說與實踐修行,並經由親身體驗而悟道的人。(我們認為這當包含那些盡本分走在正法實修路上,個人雖未證果,但仍向涅槃勤修梵行者。)
5-2. 僧伽是以佛法為依而引導、教化大眾的佛教團體。如釋尊最初向六十位弟子開示:“ 時,世尊告諸比丘曰:「諸比丘!我解脫天、人一切羅網。諸比丘!汝等亦解脫天、人一切羅網。諸比丘!去遊行!此乃為眾生利益、眾生安樂、哀愍世間、人天之義利、利益、安樂,切勿二人同行。諸比丘!教說初善、中善、後善,且具足義理、文句之法,顯示皆悉圓滿清淨梵行。有情有少塵垢者,若不聞法者退墮,聞法者即得悟也。諸比丘!我將至優樓頻螺軍村說法。」” (律藏-大品-11經)
5-3. 僧伽人數為何?
5-3-1根據南山律宗辭典:” 然此俗眾,三人已上。佛法顯僧,其必四人。”故,一般需四位出家人(僧)始能構成僧團。
5-3-2根據巴利辭典、日語系辭典:「佛教徒團結在一起共同努力實現佛教目標」、「行佛所行者的集團、佛教徒的集團」所示,未指出佛教徒資格僅限出家者及其所需人數。
5-4. 我們根據最初佛教僧伽化之釋尊本懷意:「為眾生利益、眾生安樂、哀愍世間、人天之義利、利益、安樂,切勿二人同行」,及巴、日語系辭典:「行佛所行者的集團、佛教徒的集團」所示,我們可以界定「現代的僧伽意涵,是僧俗三人以上,一起走在正法道路上,勤奮,正知,正念,不斷自我淨化生命及與人分享正法的佛弟子所組成的實修團體。」
2. 關於「僧伽」的功能
1) 根據巴利律藏「制戒十利」說,提出「僧伽具有三項重要的功能」:
1-1. 制戒十利:"世尊以種種方便呵責尊者須提那後,說難扶養、難教養、多欲不知足、參與眾中、放逸之非。然後,以種種方便,說易扶養、易教養、清淨少欲知足、好頭陀行、端正而不參與眾中、勇猛精進之美,並且為諸比丘說隨順適切之法後,謂諸比丘曰:「諸比丘!然,以十利故,我為諸比丘制立學處,為攝僧、為僧安樂、為調伏惡人、為善比丘得安樂住、為防護現世漏、為滅後世漏、為令未信者生信、為令已信者增長、為令正法久住、為敬重律。"(律藏-經分別-5經-p24a10)
1-2. 僧伽具有三項重要的功能:
1-2-1 僧伽是佛教宗教師組成的團體,(故)是宗教師的養成機構。
1-2-2 僧伽是教化世人、引導世人正信(佛教)的團體。
1-2-3 僧伽是令正法久住的團體。
2) 從僧伽之功能作省思
2-1. 若沒有宗教(佛教)的修行者,則純正的佛法便會消失,而變成低俗的或相似佛教。
2-2. 若不從事指導教化,則佛法便不會普及世間,而漸趨衰滅。
2-3. 若怠忽存續正法者(宗教師)的養成教育,則連帶也會讓前兩項功能喪失,而使佛教滅亡吧!
3) 小結:回顧佛教歷史,可知佛教衰微、滅亡的時代與地區,都是因為沒有健全的僧伽。所以,為了佛教的持續發展,必須兼具此三種功能的僧伽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