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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警大發函調閱急診病歷?
2014/04/10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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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真是被警務人員打敗了……

3/24 1:00-3:00那天在各大醫院急診室,通常也是各種混亂的(非絕對行政院事變相關騷動),醫院也沒有啟動大量傷患機制,基本應是零星與案件有關個案陸續求治。

 

市警大說明因為無醫院提供病歷,所以他們訪查了救護車單位的。基本上當天有兩種管道到醫院:一、自行;二、救護車,若是自行救醫,我想,警方應該能求尋的方向就是訪查當天各大醫院急診單位的排班情形,循線查訪線索證人,或是該公開徵詢意願於當天留在急診時有目擊的救診民眾主動出面,這兩種方法都是公開開放、自由心證的尋得警方的資源。

至於救護車單位的,多一管道可以求助協助。

 

但發函給各大醫院提供24號凌晨1:00-3:00的民眾病歷資料,就是非常不具說服力的方法。這六大醫院的急診量通常都是非常可觀的,關係影響巨大,而病歷,牽涉到的隱私實在非常私人,當疾病得不分對象的攤開在警政單位桌上,這是非常重大的決策。

 

我覺得當時批文的長官可能得再好好的思考冷靜一下。

 

協助案情若小民眾能幫到忙,通常熱心的都願意主動幫忙,但調閱私人急迫性疾病的就醫記錄,到底跟廣汎性主動熱心幫忙警政人員的民眾疾病情況有什麼直接關係”?這點非常值得警政人員日後辦任一案件都該深思的。

 

病歷當然可以提供給法官或檢察官或警政單位,但通常要提供,都要有明確案由,如某特定已知駕駛酒駕的酒測值過高,因為該駕駛酒後肇事,明顯觸法事實,而且調閱要有公文,還得出示身分職務識別才行。

 

很多人穿警察制服卻是假冒的好不好!

 

所以,此事件原本是辦案的重要一環,卻因為公文擬定與行使範圍與行使目的,與相關案情需求點未考量清楚而讓部分已經要藉機反偵辦的勢力趁機打壓與造亂,警政單位還請為自己調查行為多加檢視,留意不要引起不必要爭議,才能為大眾真正謀福利。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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