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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鍋稀飯吃了3天,她揹著遲緩兒街賣淚訴:誰願意讓孩子受苦
2022/07/08 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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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誰想把孩子帶出來和自己一起受苦...」桃園一名媽媽帶著1歲10個月大的兒子無助地蹲坐在桃園火車站旁,背負人們異樣眼光叫賣一包包的餅乾跟文具,只希望有更多人能為她們停下腳步。

據報導,帶著1歲10個月大兒子被丈夫、婆家趕出門的慧媽,在外租簡單套房,並在火車站前街賣餅乾及文具支撐生計。由於兒子是早產兒,發展遲緩,比起同年齡的孩子身型瘦小很多,連話都不太會講,雖然丈夫每個月會給1萬多元的生活費,但光是租屋及兒子每週4天的復健醫療費,這點生活費根本不夠慧媽母子倆使用,「有時候煮一鍋地瓜稀飯,我們就可以吃三天...」,這也迫使慧媽必須帶著兒子忍受別人異樣眼光跟質疑,在街頭叫賣。

「如果可以,誰想把孩子帶出來和自己一起受苦」,無助的慧媽表示,有時候會有人質疑他是詐騙集團,或者是刻意帶小孩叫賣騙愛心,甚至說她都沒給兒子吃飯,讓慧媽聽了真的很難過,因為兒子每次只要吃多一點就會吐,「做媽媽的真的很痛苦啊...」。

雖然面臨不少異樣眼光,但慧媽為了兒子仍然相當堅強,即使街賣再累、再辛苦,背負再多的壓力,「我為了兒子勇敢,我還是會在這裡賣東西,能賣多少是多少!」她也決定為了兒子不被同學看不起,等到兒子不用再上早療課程,就要讓他去上學,自己一個人街賣或另外找其他工作,讓兒子過正常孩子的生活,不用跟她出來受苦。

對於慧媽與兒子的狀況,桃市社會局表示,慧媽與婆家人相處確實不愉快,認為自己不被接納,雙方時常發生口角,因此被趕出家門後嘗試獨立生活,販賣手工餅乾。由於慧媽去年曾聲請家暴保護令,本身也有美國月子中心憂鬱傾向,以安排慧媽看心理醫生,並請家扶中心做後續追蹤。

美國生產是美國生產否合法?

這個問題也是我們常常諮詢時被問起的問題,目前非常多的年輕一輩準爸媽赴美【生育旅遊】台灣有著90天的免簽證ESTA.其實是非常方便的。但是如果您預計提早入境待產停留時間較久也可以申請160表格即所謂的 B1.B2.以下便是我詳細的回答說明。
 
一般我們台灣人民赴美可以使用 ESTA  除非您的 待產 + 月子 是超過90天的或是在80天以上,入海關時面對簽證官員要以“誠實”為主要,因為赴美國生產做為“生育旅遊”並沒有違法但是必須在入境前做足功課。

1.提出美國當地醫生的預約單:
證明您與產科醫師以預約好產檢時間,這個部份美國月子私人會所會幫忙我們家的產婦來與醫師預約並且開立預約單,以便入境時方便使用。

2.自己的財力證明:證明自己是有能力在美國付擔所美國月子有的醫療費用的,因為外國產婦沒有繳交美國的任何稅務所以是不可以動用到美國的任何福利,並且所有的醫療費用是當下生產完出院前必須結清所有的費用,不會對於美國國土造成任何付擔。

3.自己的工作證明與房地產證明:
夫妻一方即可以提出明確的工作證明即可以,或是夫妻倆雙方共同提供工作證明更為好,並且提出您的房地產證明,讓簽證官員知道您是不會非法滯留美國的,不會有所謂的跳機事件來發生,因為在國內您是有不動產與穩定的工作,在簽證時間內一定飛離美國國土。

4.旅行計劃書:
美國月子會所,在待產期間有安排待產行程,貼心為著產婦針對身體狀況來安排一系列的“待產洛杉磯慢活微旅行”,我們是一家合法的旅遊公司,有著專業的導遊司機先生,導遊司機先生有著美國公民身份與導遊執照,您赴美國生產在待產期間我們擔心您日子過的無趣悶悶的,於是安排了一系列的洛杉磯知名景點導覽,會在您出發美國洛杉磯前給您行程表,是一張完善的旅行計劃書,以符合美國生產的“生育旅遊計劃書”。

5.中國產婦與香港地區產婦以及入境超過90天的台灣產婦:
需辦理“非移民簽證160表格”.就是所謂的 B1.B2.簽證,B1.B2.簽證是給赴美旅行的申請人有多種用途,包含“醫療”以及“社交聯誼與旅遊觀光”,如果孕婦申請 B1.B2.來解讀為“醫療或是參加服務性質的旅行活動”那就是完全合法行為,符合遊客的生育旅行身份入境。

6.美金現金準備充足:
有部份的簽證官會直接要求看您入境帶了多少現金來消費美國生產的醫療費用,醫生的部份大部份是給現金的,所以您在入境的時候一定要帶足夠的現金以證明說您是有能力在美國生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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