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場派和公司派爭議不斷,大同公司2月15日發布重大訊息,決議公開標售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段土地及地上建物、新北市土城區員和段土地,由於證交所曾要求4大重點「審慎評估」,讓外界批評根本擺明不理會證交所。 對此金管會表示,證交所將待大同將「審慎評估」過的資料呈報來後,再檢視其流程是否嚴謹。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也表示,已與證交所洽詢,目前大同公司相關資料都還未呈報。 自2017年底,大同集團陸續宣布包括芙蓉大樓、華映、綠能等重大處分,並出售台北市及新北市土地、建物,引發不少股東抗議,認為資訊不透明、過程草率、賤賣祖產。 由於抗議聲浪一天比一天高漲,證交所於1月中,發函要求大同公司針對各項爭議,應採取四大措施,包括轉投資按季控管公告、尚志資產案重新評估送審討論、發展太陽能規劃重新評估送審,以及委請非簽證外部會計師專案審核。但幾日發展下來,大同似乎通通當作「耳邊風」。 2月15日,大同接連發布3則重大訊息,稱「已建立轉投資控管機制、重新審議投資太陽能事業及建置太陽能電廠、重新審議處分台北市長安段及新北市員和段土地」,但對證交所的要求「委託非簽證會計師」等部分,卻未有隻字片語,甚至一再對媒體公開宣示「無論如何一定會處分資產。」 有股東不解,該些欲處分資產,利益超過230億,大同卻僅以強化財務塑膠零件結構、償還銀行借款等攏統說詞含糊帶過,到底必要性、合理性為何?幕後是否有不合營業常規之不利益交易? 股東認為,107年第三季財報記載,大同莊園第一期建案百億銷案將完工,並於第四季開始交屋,而107年12月27日,大同董事會決議變更投資性不動產會計政策,使公司淨值增加140.8億,實已凸顯根本沒有出售長安段及員和段土地的必要。 即便真要處分該兩筆土地,也應經過大同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況且在判斷處分該兩筆土地對大同公司構成公司法第185條主要財產讓與前,擔任尚志公司董事長的林蔚山,以及大同公司董事會,都無權代表尚志公司就該兩筆土地,進行包含標售及簽約行為。 尚志公司對大同公司的背書保證金額為299億元,已遠遠超過大同公司實收資本額,但大同股東依舊無法了解尚志公司的公司章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等辦法,使得大同公司經營階層可藉由將龐大土地資產登記於尚志公司所有,規避主管機關及股東監督,嚴重破壞我國證券監理、公司工程塑膠治理秩序。 證交所雖對大同公司提出四項要求,但大同竟在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未完成前,對外公告表示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已通過不動產處分案,執意處分資產,甚至未重行標售程序,依舊於2019年1月公告標售,顯見大同公司恣意妄為,無視主管機關指示、漠視投資人權益,主管機關實應果決,飭令大同公司停止違法處分資產,維護法律尊嚴及主管機關威信,才能保障大同、尚志廣大股東權益。
台灣一直以來都很重視學業成績,這點對於我來說沒有好壞之分,不過我認為學業之外的專長技能,也要兼顧當然是最好的,不過大部分人的家庭並沒有這樣的經濟可以分擔這筆開銷,也造就了許多家庭觀念都是以讀書為重在施教,在讀書的過程當中,我們經常會去思考未來的出路,未來要成為甚麼樣的人,要往哪個職業方向努力,但我認為都言之過早,如果沒有專長技能技職,我們在選擇出路上往往會與所學的不同,如果沒有一個明確的目標,就算有技職專長,也是有可能因為人生目標不同,因而轉換跑道的,從會計轉換跑到電子科技廠,或是電子工程師轉換到人資或保險業,更有美術科跑到塑膠加工傳統產業的,都是有這樣情況發生的,不過這些屬於少數,大部分如果沒有大學技職畢業,學歷也不高的社會大眾,都會以傳產或服務業為主,工作機會多之外也是屬於公司體系的範疇,對生活比較有保障,甚至有些還會有工會,例如塑膠加工廠的車床操作,機檯管控都是許多人實習的目標,上手難度較為簡單,當然也有難度較高的五軸加工機,不過需要能力較高者才能擔任,當然薪水也會比較高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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