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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釋句四則之一:『色見聲求』與『念佛』
2008/08/30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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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金剛經偈)。──有些「不求甚解」的人看了這幾句偈,往往好對那些老實念佛的人,加以挖苦。說他們是「色見聲求,是人行邪道」。那些念佛的人,因為平時不懂多少道理,聽了那些繆論,自己也就「六神無主,猶疑不決」起來。
  按佛陀的至高無上圓融無礙的教法,絕不會有自相矛盾的道理。「淨土三經」訓示我們從相起修,「金剛」一經乃代半破相掃相。看來似乎相反,而實一事之兩面,相輔相成者也。
  佛陀訓示吾人念「極樂淨土莊嚴相好」的佛,乃指「報身、應身佛」而言。「金剛經」的不得以「色見生求」的如來,則指「法身佛」而說。「法身」者,無名無相之「實相」也。實相無相,而無不相,故知依「法身」而起「報身、應身」。若無「法身」,「報、應」何有?若無報應兩身,則法身便成枯寂了。猶如:光雖非月,離月無光。故道光月一體,性相相依,三身亦即一身野也。
  「金剛經講義」卷五云:「佛經中每令人觀佛相好,何也?須知此是方便。……眾生處處著相,故令捨染觀淨。………既知觀淨,即復令趨究竟」。由此以觀:可知「色見聲求」念有相佛,不過比較「盡空情識」念實相佛,多歷一個方便安息的階段而已。但實不該錯會為:類似「外道」的「行邪道」也。
  「金剛經講義」又云:「當知性為一切法之體,相是表面。所以修行者原為證體,故不應執著表面之相。此一定之理也。然而有裏亦須有面,而絕無其表,主體亦孤立,兒無所用。所以修行欲證性者,既不應執取相,亦不應斷滅相。此亦一定之理也」。由此益知:性不離相,相不離性。即性即相,性相一如。「色見聲求」的「色聲」之相,當體即空,其體也是「性」了。──然則:「依文解義」獨執一偏之理,而肆意攻訐「念佛法門」者,又豈是「圓融」之論乎?
  又「造像量經序」(清,定光比丘撰)中云:『………眾生執有以成病,諸佛以無為藥而治之。經云:「三心俱不可得」者是也。眾生執無以成病,諸佛以有為藥而治之。經云:「於法不說斷滅相」者是也。然則!有亦能成病,有亦能為藥。無亦能成,無亦能為藥。有也,無也,病也,藥也,在當人執與不執而已矣。………』
  總之:法無高下,因人見殊。圓人說法,法法皆圓。吾人若一味指斥「色見聲求」是「邪道」,則自己本身已先墮入「邪道」了。
  法華經云:「惟有一乘法,無二亦無別」。惟願淨土行者,安心「念佛」便是!

發佈日期:2008年08月30日(星期六)
資料來源:原載民國四八、十二、一,覺世旬刊及懺願室文集

全站分類:心情隨筆 心情日記
自訂分類:懺願室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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