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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為會上天堂的法律人
2009/01/04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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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不會上天堂,

我早有此覺悟,

該如何解釋這點呢?

哈哈~(我真的很愛笑,尤其是冷笑....)

當了法律人以後,(雖然我常常為此感到後悔..)

了解了人世中許許多多紛爭,

發現大家都很喜歡爭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我不是說法律都只在處理私人與私人(或個人與個人)之間

的事情,

而是說在爭辯的點上,

很多時候常在吵一些不是問題的問題,

我不是說法律沒有處理一些重要的原則問題,

而是有的時候太在意某些小細節,

這當然是某些蛋頭學者與一些死腦筋的法律人的專長,

但是,

我要問的是,

你們這麼在意或者說將研究重心放在上面的問題,

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進一步言之,

有些時候我們只是”沒事找事做而已”。

我常常想,

法學領域常常會僭越自己的專業去對其他領域提出批評與建議,

這當然不是只有發生在法學領域,

其他領域像是經濟學家也常常這麼做。(所以才有人說經濟學家很傲慢之類的)

理性不是不好,

但很多時候我們只是假理性之名,

將自身的價值判斷偷渡在其中。

我不相信這個世界有絕對公正客觀的人或事物存在,

存在本身就談不上是什麼客觀,

因為它時時刻刻皆受到週遭環境的影響。

我們不僅會評斷人與事物,

還常常假借客觀的名義,

或者說自己是理性的判斷,

容我說一句,

都是狗屁~~~~(有點不雅..在此我小小道歉)

科學也跟理性脫離不了關係,

但誰敢說科學家在研究這個世界的時候不會有自己的假設存在,

而這樣的假設難道沒有牽涉到自身或當時代的價值判斷存在??

對於科學家來講,

他們當然認為自己是理性客觀的,

社會科學家如此,

經濟學家如此,

法學家當然也是如此認為的。

哈哈哈~

他們都認為他們在為世界做出貢獻,

我必須承認,

他們有時真的做出了重大貢獻,

但是,

大多數時候,

他們只是希望提高自己的學術地位,

甚至,

在實務界工作的人,

他們都覺得自己在做一件神聖或有意義的工作,

他們利用所學去做事,

處理人世間發生的問題,

但是,

他們在處理事情的時候已經被”工具理性”制約,

他們很多人(但不是全部),

早就忘了當初想要服務人群,

讓這個世界變的更好的理想,

大多數時候,

他們只是在”做好他們的工作”。

這就是一種思維習慣所造成的惰性。

沒有人會時時刻刻想著為他人服務的神聖性,

只是一昧的做著相同的事物,

例行公事一般,

處理著每日要面對的工作。

法律人呢?

他們當然也不例外,

雖然他們處理的是”上帝委託的工作”,

也就是裁決與判斷是非正義的事物,

但是他們有隨時隨地都意識到這點嗎??

哈哈~~

我可以肯定的說,

絕對沒有!!!!

我自己如此,

其他的法律人亦是如此。

我很有自知之明,

我知道我不是做這麼神聖工作的料,

所以我想轉換成做另一種工作,

那就是處理公共事務,

我知道這也是很複雜而且難以有絕對是非的工作。

但至少我不必做最終的裁判。

至少不必在人世間做這件事。

我會為著處理眾人之事而努力,

試著去讓大多數人滿意,

讓社會大眾能提高生活的滿意度。

這樣我的人生意義與目的大概就能實現。

不過,

有很多法律人不是這麼想的,

他們覺得自己能做好這工作,

而且不必時時刻刻想著這工作的神聖與重要,

他們只是在”做自己的工作”。

如此而已,

如此而已。

所以,

他們還想上天堂勒~

還想著自己替上帝做了很多事,

沾沾自喜於自己做了很多”好事”。

可悲啊~~

容我在冷笑幾聲

呵呵呵~~~

            公元二00九年一月四日下午一時十八分
             於台東大學知本校區學生宿舍
                思考者的追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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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 :
1樓.
2009/05/20 16:55
記得我嗎?

我是知識無用,還記得我吧?

我的UDN很早就沒用了,看你也應該不常用,現在寫這些也不曉得你幾時才會看到。

我的e-mail是:liberty000@gmail.com

或者無名BLOG:www.wretch.cc/blog/liberty1313

有機會再交流吧,或者給我你的MAIL OR MSN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