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第四權暴力」?
2012/02/11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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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是「第四權」;
但他們的尺度權限有「模糊地帶」!
以這次「Makiyo與友寄隆輝毆人事件」為例,
一直窮追猛打,
幾近「圍勦」地步,
也參雜了一些「娛樂效果」……
此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
加害人也很配合調查,
也說在反省了,
應該受到的懲罰也都不會少掉!
此時媒體應該見好就收!
改從「更具深度的層面」去做探討才比較好!
例如「環境、教育對個人成長之影響」、「公眾人物的社會形象與社會責任」、「MQ」(道德智商)……等;
否則,就是「第四權暴力」!
萬一節外生枝,
包括逼到任一位當事人走投無路,
則媒體應該負起責任!
善良而樸拙的平凡人物受到欺凌,
我也感到不好受!
也義憤填膺!
但對於加害人「圍勦」式的報導及攻訐,
也應該見好就收!
改從更深度的層面去做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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