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做最想做的事
2013/01/17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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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文 /
- 黑幼龍
要把想做的事情盡量往前移,提前做;不要以為還早,下個月、明年再做不遲。
歐美有一種說法,那就是,在生命的末期,把你最想做的事寫下來,然後一項一項去嘗試。想不到的是,很多原來看起來不可能的願望,後來竟奇蹟般地實現了。
這種願望清單稱為:Bucket List。
記得「一路玩到掛」這部電影嗎?那兩位得了癌症的老人,擬出來的遺願清單,有些願望看起來真的不太可能實現。像能得到一位美女的親吻;要幫一位陌生人的忙。結果都圓滿達成 (吻他的是與他重新和好的孫女;陌生人是與他們一起去旅遊的病房室友)。
有一位小孩得了癌症,只有幾個月好活了,他的願望之一是希望能與美國職棒聯盟的全壘打王見面,而且能得到一顆他的簽名球。
那位全壘打王是美國家喻戶曉的人物,當年比王建民還要有名,但是聽到遠處有一個小孩的夢想,是要見他一面,他立即趕到小孩的家中,在小孩的床邊與他聊棒球比賽的事,還和他照相,把簽了名的棒球送給他。
我想那幾天整個美國社會都增添了不少溫馨感,人人都在談這件美事。更有意思的是,一定有不少人會覺得,那位全壘打王本人,可能比那位驚喜的小孩還要開心。
尤金.歐凱利是一家世界知名會計師事務所的執行長,他得了腦瘤,醫生告訴他只有一百天好活了;他立即把最想做的事寫下來,然後一一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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