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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男人不能嫁
2016/05/03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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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主張,若是男友或男友的父母堅持,結婚之後夫妻要搬去與公婆一起住的話,這種男人千萬不能嫁。

 

趕快離開那個男人,找別人嫁了。


搞清楚,孝順父母是兒子的責任及義務,不是媳婦的責任及義務!


婚後與公婆同住,不是一件愉快的事,甚至會是很折磨人的事。


除非,公婆很好相處、很疼媳婦。


有些婆婆會虐待媳婦,與這樣的婆婆一起生活,簡直是每天活在地獄裡。

 

更不用說,丈夫的姐妹也可能加入對抗甚至虐待媳婦的行列。

 

自己的孩子是寶,別人的孩子是草;自己的女兒是公主,別人的女兒(媳婦)是婢女


男人若真的愛老婆,就不該也不會讓她與自己的父母住在一起。


娶了老婆卻讓她被父母糟蹋,這樣的男人不但無能,而且冷血。


要不要自己也搬去與岳父母一起住,讓他們虐待?


這樣的男人,連結婚的資格都沒有!

 

Tuesday, May 3rd,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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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一畝桑田
2016/07/21 13:01

自己的女兒和別人的女兒,

女兒成為別人的媳婦,

別人的女兒成為自己的媳婦,

將心比心同理心最重要。

1樓. 柔依雲.
2016/05/05 20:48

 站在女人立場 我舉雙手贊成 站在母親立場 突然有失落感  兒子跟媳婦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