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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 店
2015/12/07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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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自愛的人不會去夜店,更不會在夜店喝醉酒。
去夜店的人,大多是找一夜情(比較正確的說法是「一夜性」)。
男的想「獵豔」,女的想「排遣寂寞」。
所謂的「排遣寂寞」,說穿了就是用身體及性交換取男人的陪伴。
這種人,不分男女,跟誰都可以發生性關係。
與這種人上床,其實等於與數百甚至數千人性交。
若要找對象,遠離會去夜店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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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茫遭撿屍 19歲嫩女竟染愛滋
該名女性打扮時髦,因交友不慎加上不愛念書,高職沒畢業,年紀輕輕就經常進出夜店,飲酒狂歡,日前與女性友人一起至某夜店,不料酒喝多了意識不清癱坐在地,友人抱不動她,只好先行離去。
隔天該女子在某旅館醒來,由於常被撿屍,她並不以為意,一兩周後自覺下體疼痛、分泌物變多,至婦產科就診,醫師確診感染菜花、淋病,還建議她抽血檢驗愛滋。
半個月後,她至台大接受愛滋篩檢,結果呈陽性反應,必須一輩子服用抗病毒藥物治療,如果沒有投藥預防,未來還可能生下愛滋寶寶,這讓她險些崩潰,陷入憂鬱情緒。
施鐘卿指出,該女子常酒後失態,好幾次在夜店外被撿屍,之前均沒事,但這一次不僅得了性病,還感染愛滋,但她事後根本不知道當晚是誰帶她至旅館,也不記得跟幾個人發生過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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