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即日起申請菸捐補助,免向國稅局申請所得證明
2009/12/01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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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題 | 自即日起申請菸捐補助,免向國稅局申請所得證明 |
| 發布單位 | 嘉義市分局第四課 |
| 稅目別 | 其他 |
| 日期(起) | 98.12.01 |
| 日期(迄) | 98.12.31 |
| 詳細內容 |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表示,自98年6月23日起,民眾為了申請健保局菸品健康捐補助健保費,大量人潮湧入國稅局查調97年度所得資料清單,且民眾常因對相
關規定不了解或攜帶證件不齊全而多次往返健保局、國稅局而耗費時日,政府為簡化作業,避免民眾來回奔波,經跨部會開會決議,自12月1日起,民眾僅需向健 保局各分局申辦即可,由健保局統一向財稅資料中心查調申請人之所得資料,民眾不需跑2處了。 本分局新聞稿件敬請惠予刊登 新聞稿聯絡人:蔡佩玲 聯絡電話:05-2282233轉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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