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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工作室需要保勞健保嗎?以往公司都會幫員工處理勞健保相關事宜,而沒有雇主的自由工作者該怎麼自己保勞健保?以下將會介紹自由工作業的相關投保內容及流程,讓大家更深入瞭解!
個人、自由工作者,需要保勞健保嗎?
● 勞工保險:
若是1人事業,即表示負責人本人為自營工作者,依法規定無法成立投保單位,因此負責人如果要投保勞工保險,可透過相關的職業工會加保、亦可在其他公司以勞工身份投保或選擇繳納國民年金來取得保障。
目前5人(含)以下的事業單位無須自行成立投保單位,不過依勞基法與勞工保險條例的規定,建議僱用一名員工時,不論時薪或月薪,宜主動成立投保單位,以免日後因員工主張勞資權益時,觸犯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投保單位未為其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者,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前一日或勞工離職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投保薪資金額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者,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按其短報或多報之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並追繳其溢領給付金額。
※保險費負擔比例:勞工20%、政府10%、雇主70%。(參考勞保局的保險費負擔比例一覽表)
● 勞工退休金:
若為自營作業者,依法可以自提退休金。上限是工資的6%,存在個人專戶中,年滿60歲就可以向勞保局請領新制勞工退休金。
退休金專戶之提繳,雇主應按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規定,為勞工負擔提繳之退休金,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6%。雇主未按時提繳或繳足退休金者,自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完繳前一日止,每逾一日加徵其應提繳金額百分之三滯納金至應提繳金額之一倍為止。
適用勞退新制的勞工如年滿60歲,均可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規定,向勞工保險局請領專戶內的退休金,權益不受第54條非年滿65歲「強制退休」的影響。
● 健康保險:
健保是強制投保制,即使是1人企業,也需要成立投保單位,負責人的最低投保級距為$34,800,如果沒有成立投保單位,日後健保局追討,可能會被罰未繳納金額的2~4倍。
保費負擔比例:如下表,詳情請參考健保署的全民健康保險費負擔金額表。
※注意事項:
一、若負責人有在其他公司以勞工身分投保健保,可免成立健保投保單位,但切記不可以下列三種方式進行投保,是會遭健保局追討健保費:
■投保職業工會
■投保區公所
■以他人的眷屬身分投保
二、在臺灣有戶籍者。即便要出國一段時間,仍須持續繳交健保費,不可停保;一旦出國超過2年、被戶政機關除籍者,無論出國多久,回國重新設籍後,通通都要等待6個月才能重新加保。
自由工作者的2種投保管道:
身為自營作業者,可選擇的投保方式請參考下表。
自由工作者投保流程:
由於勞保一人公司不適用,以下說明健保投保流程:
方法1:可透過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網站,在申請工商登記的同時,完成健保投保單位的成立。
方法2:可透過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保險署的網路申請成立勞健保投保單位網站申請,透過健保卡或工商憑證,依照網站指示,填妥相關資料即可送健保署審核,通過即完成設立。
其詳細流程可以參考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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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感謝創業顧問:彭金山顧問監修
(如要轉載本文,請以連結形式註明文章來源,舉例:本文轉載自《新創圓夢網》)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保險署、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網站
延伸閱讀:
同時具有兩種以上工作者,應以何種身分參加勞健保?
雖然現在公司只有我一人,如果之後我僱用員工,那員工的勞健保要如何處理呢?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北斗稽徵所表示,民眾先報廢舊車,再訂購新車,車廠因受疫情或原物料短缺影響延遲交車,致新車掛牌日距報廢日逾6個月,不符合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規定汽車舊換新減徵貨物稅,汰舊(報廢或出口)及換新(購買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應在6個月內完成的規定,無法減徵退還貨物稅。該所進一步說明,前述報廢日是以舊車車體回收日或車籍報廢異動登記日的最後完成日認定,新車領牌日應在舊車報廢日(或出口日)的「前、後6個月內」。舉例來說,舊車的車體回收日為111年6月11日,其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車籍報廢異動登記日為111年6月13日,則其報廢完成日為111年6月13日,所購新車應於110年12月13日至111年12月13日間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該所提醒,為避免新車未完成領牌即將舊車報廢,致新車領牌時已超過上述6個月期限,民眾得採先購買新車完成領牌登記,再於6個月內完成報廢或出口舊車(即先買新、後汰舊)方式,以維護退稅權益。(資料來源:北斗稽徵所)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接獲來電詢問,該公司近日發現108年度營業收入調節說明欄填載「本期預收款」100萬餘元,且於108年度資產負債表帳列預收貨款100萬餘元,經查銷貨之機器設備已於109年交付,惟109年度營業收入調節說明欄中卻未填載於「上期結轉本期預收款」,亦未申報於109年度資產負債表中,該如何處理?該局納保官說明,營利事業銷售商品常有預收貨款情形,於預收貨款時依規定應開立統一發票,並帳列預收貨款,嗣交付貨品時,才認列營業收入。故營利事業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會產生申報營業收入與開立統一發票金額不一致情形,應於結算申報書內「營業收入調節說明欄」項下調整說明其差異原因。嗣貨品交付交易完成,收入已實現,應將帳列預收貨款轉列為交易完成年度之營業收入。該局納保官進一步說明,上開營利事業銷售的機器設備已於109年完成交付,務必轉列當年度收入,如有未依規定將以前年度預收款轉列於交易完成年度之營業收入,致短漏報所得額的情形,只要是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行更正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並就更正後增加之應補徵稅額加計利息補繳後向國稅局更正申報,即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罰。該局納保官提醒,營利事業應多加注意預收貨款情形,務必於完成貨品交付時轉列當年度收入,以免因漏報所得遭補稅及處罰。(資料來源:中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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