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是台中中區會計師最佳稅務後盾




台中豐原有限公司設立登記, 台中大雅財務簽證, 台中西屯二代健保會計服務推薦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近來有營業人詢問,因銷售商品訂價多在10元至39元間且交易繁多,為節省開立紙本電子發票,能否於每日結束營業,將當日總營業額彙開1張發票? 該局說明,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5條規定,營業人每筆銷售額與銷項稅額合計未滿新臺幣50元之交易,除買受人要求者外,得免逐筆開立統一發票。但應於每日營業終了時,按其總金額彙開一張統一發票,註明「彙開」字樣。但因電子發票與收銀機統一發票同具開立便利性,營業人就每筆交易開立電子發票或收銀機統一發票尚無窒礙,所以開立電子發票及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之營業人不適用按日彙開規定。 該局呼籲,營業人如考量紙本電子發票使用成本,採於結帳時主動告知消費者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可享有雲端發票專屬獎項中獎機會,並達環保節能減碳及節省成本目的。
Q:請問A公司委託B公司尋找員工宿舍, B公司向甲個人房東簽訂租約,A公司再將租金支付給B公司, 請問此條件下,如果B公司未代扣繳,A公司是否為最終扣繳義務人? 還請會計師回覆指教,謝謝~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商品或原料、物料、在製品等因過期、變質、破損或因呆滯而無法出售、加工製造等因素而報廢者,應具備會計師派員實地盤點、監毀之查核簽證報告或年度所得稅查核簽證報告,或於事實發生後30日內檢具清單報請該管稽徵機關派員勘查監毀,或經事業主管機關監毀之證明文件,始得核實認列損失。該局指出,日前查核轄內某食品公司106年度結算申報案,發現列報新臺幣(下同)180萬元商品報廢損失,經該公司說明係為呆滯存貨過期變質而無法出售,遂自行銷毀並帳列商品報廢損失。惟該公司未於事實發生後30日內檢具清單報請該管稽徵機關派員勘查監毀,亦未能出具事業主管機關監毀之證明文件,又無法提出會計師派員實地盤點、監毀之查核簽證報告等資料證明商品報廢事實,該局乃悉數剔除補稅30餘萬元。該局呼籲,營利事業列報商品報廢損失時應注意相關法令規定,以免因一時疏忽不符稅法規定,所列費用或損失遭剔除補稅,影響租稅權益。
ACC711CEV55CE
台中稅務管理與諮詢
台中逢甲行號變更登記 電子其他產業節稅方式 台中北屯IPO架構重組暨企業併購諮詢會計服務推薦台中北區創業 烤漆鋼捲產業節稅方式 台中中區稅務爭議解決及訴訟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