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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豐原增加資本變更登記 企業和員工的各類保費成本負擔彙總 台中推薦財產節稅規劃
2023/02/13 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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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民眾出售原自住房地(以下稱舊房地)繳納房地合一稅,於完成移轉登記日起2年內重購新自住房地(以下稱新房地)者,可於重購新房地完成移轉登記之次日起5年內申請按重購新房地價額占出售舊房地價額之比率,退還出售舊房地時所繳納之所得稅,先購後售的情形也適用。惟該重購新房地於5年內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時,國稅局將追繳原扣抵或退還稅額,請民眾特別注意。  該局進一步說明,個人重購自住房地,經核准退還或扣抵房地合一稅額,於重購後5年內,如因未成年子女就讀或擬就讀學校訂有應設戶籍於該學區之入學條件、本人或配偶因公務派駐國外或原所有權人死亡,致戶籍遷出或未設戶籍於該重購房屋,如經查明該房屋實際仍作自住使用,確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仍可認定屬未改作其他用途,免予追繳原退還或扣抵稅額。  該局舉例說明,納稅義務人陳君原於108年5月30日以1,030萬元購入A屋,並將戶籍遷入A屋且居住,109年1月5日再以1,270萬元購入B屋(新房地),110年8月29日以1,140萬元出售A屋(舊房地),並將戶籍由A屋遷至B屋,陳君申報出售A屋房地合一稅應納稅額20.3萬元【(成交價1,140萬元-取得成本1,030萬元-可減除費用30萬元-土地漲價總數額22萬元)×適用稅率35%】及主張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20.3萬元【應納稅額20.3萬元×(重購價額1,270萬元÷出售價額1,140萬元,大於1以1計算)】,案經該局以符合2年內重購及自用住宅要件予以核准,嗣該局稽查時發現,陳君雖於110年8月29日將戶籍遷入B屋,惟旋即於110年12月15日將戶籍遷出B屋,亦未實際居住於B屋,且無前述戶籍遷出或未設戶籍免予追繳之情形,該局認定陳君在重購B屋後5年內改作其他用途,遂向陳君補徵原扣抵之稅額20.3萬元。  該局提醒,民眾已申請重購自用住宅扣抵或退還房地合一稅者,在重購後5年內,勿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他人,如經查獲,國稅局將追繳已扣抵或退還之稅額 。(資料來源:臺北國稅局)

行政院第3734次會議今(7)日討論通過「貨物稅條例」第2條、第4條、第12條之5修正草案,增訂應稅貨物視為出廠情形,及延長報廢或出口中古汽、機車並換購新車(下稱汰舊換新)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之適用期間。財政部表示,為使未稅貨物視為出廠規定更為完備,以維護租稅公平,及賡續鼓勵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以促進相關產業發展與節能減碳,該部擬具「貨物稅條例」第2條、第4條、第12條之5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增訂視為出廠情形,以為課徵依據。二、將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之適用期間延長5年,自110年1月8日至115年1月7日止。三、為加速報廢或出口10年以上中古汽車,避免老舊車輛影響行車安全及空氣品質,並兼顧中古車市場交易,報廢或出口之中古汽車出廠年限自110年1月8日起由6年以上調整為10年以上。四、鑑於機車屬一般民眾代步工具,為加強鼓勵機車汰舊換新,自110年1月8日起取消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應「登記滿1年」之限制,並放寬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之車籍登記與新購機車之新領牌照登記,不以同一人為限。本修正草案對於過渡期間汽、機車汰舊換新案件亦有從寬認定得以適用之相關規定,說明如下:一、110年1月8日以後報廢或出口登記滿1年且出廠6年以上之中古汽車,如已於110年1月7日以前換購新汽車,並符合於報廢或出口前6個月內購買新車及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是類案件亦得適用減徵退還新汽車貨物稅。二、110年1月7日以前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並於110年1月8日以後且係於報廢或出口後6個月內換購新機車者,該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不須「登記滿1年」且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與新購機車不以同一人為限。財政部進一步表示,上開修正草案行政院將核轉立法院審議,該部亦將會同經濟部、環保署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期能早日完成修法。

保險往往是父母為避免其自身因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事故死亡,致子女失去經濟來源而生活陷入困境的保障之一,然而父母死亡,子女申報遺產稅時,父母購買的人壽保險保單需不需要列入遺產總額申報課稅?那就須視要保人與被保險人身分而定了。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規定,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僅限於父母(被繼承人)同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並指定受益人所領取身故給付,且經國稅局審核父母投保動機,未有重病投保、高齡投保、短期投保、躉繳投保、鉅額投保、密集投保、舉債投保、保險費高於或等於保險給付等意圖規避遺產稅情形者,才屬不計入遺產總額項目;但如果父母(被繼承人)為要保人,而被保險人為子女或他人,此時父母生前以要保人身分繳交保險費所累積之保單價值,仍屬父母財產,日後該未到期保單不論子女是否繼續承保,或主張解約退還已繳保費,均須納入遺產總額申報。該局提醒,民眾在申報遺產稅時,可向國稅局詢問相關規定,避免屬應列入遺產總額申報的保單價值因漏報而遭補稅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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