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是台中推薦勞動法最佳稅務後盾




台中公司登記會計師事務所, 台中大里家族稅務諮詢, 台中潭子記帳士會計事務所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年終獎金為非每月給付之薪資,每次給付金額未達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之起扣標準者(110年度為新臺幣84,501元),免予扣繳。如達前項金額者,扣繳義務人即按給付額扣取5%稅額,不須與當月按月給付之薪資合併辦理扣繳,所扣取之稅款應於次月10日前向國庫繳清。該局進一步表示,如果員工屬當年度未能居留滿183天之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其所領年終獎金須與當月按月給付之薪資合併辦理扣繳,全月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下者(110年度為24,000元x1.5=36,000元),按給付額扣取6%稅額,超過1.5倍,則按給付額扣取18%稅額,扣繳義務人並應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繳清稅款並完成扣繳憑單申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以下簡稱紓困條例)第9條之1第1項規定,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依該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第53條或其他法律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免納所得稅。該局進一步說明,以營利事業而言,取得政府之各項補助款,應列入取得年度之其他收入,依所得稅法第24條規定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惟考量紓困條例提供免稅優惠之立法目的,避免影響紓困補助之發放目的及實質效益,爰明定營利事業取得前述符合紓困條例規定之各項補助,應列為取得年度之免稅收入,並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自行依法調整減除該筆免稅收入。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110年度取得符合紓困條例規定之政府補助款新臺幣(下同)20萬元及其他收入15萬元,甲公司於辦理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填報申報書第1頁損益及稅額計算表第44欄「其他收入」欄位35萬元,因其中受領符合紓困條例規定之政府補助款20萬元免納所得稅,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自行依法調整減除該筆20萬元補助款收入,以計算全年所得額及應繳納之營利事業所得稅。至於該補助款收入之必要成本及相關費用得核實認列,無須個別歸屬或分攤於該免稅收入。國稅局最後提醒,近來疫情嚴峻,為免申報期間人潮聚集,增加疫情傳染風險,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已展延至111年6月30日,請多利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下載及安裝申報軟體,並如期申報,以維自身權益。(資料來源:高雄國稅局)
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變更登記或申報暫停營業、復業者,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將處1,5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逾期未改正或補辦者,得連續處罰至改正或補辦為止。
ACC711CEV55CE
包裝機械產業節稅方式
台中潭子公司變更登記 休閒娛樂產業節稅方式 水龍頭產業節稅方式台中行號設立 岩棉產業節稅方式 印刷電路板產業節稅方式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