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代相親時,誰家的男女最吃香?
唐代談婚論嫁的年齡要比現在小得多。貞觀年間的規定是男年二十,女年十五以上,開元年間,唐玄宗覺得這個年齡還有點大,就結婚年齡再次進行了調整,規定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青年男女一到這個年齡,就要考慮成家立業的大事了。那麼,唐代男女相親時,究竟誰家的男女最吃香呢?
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走。人們的想像中,唐朝男女找物件也應該追求根子硬的、腰包鼓的、長得好的、吃得胖的,其實,這是一種誤解。唐代皇帝的女兒根子最硬,但她們也愁嫁是出了名的,這些公主們受胡風影響,生活開放,過於隨便,為大多群體所不齒。很多年輕有為的男子,一聽說要娶公主,嚇得像叨身上蠍子,避而遠之。皇帝的女兒是最不吃香的。
唐代民間相親時,真正決定男女身價的究竟是什麼?《唐才子傳》中的一個故事似乎可以給點啟示。戎昱是一個帥哥型的才子,湖南的崔中丞想把國色天香的女兒嫁給他,可相親時這個女孩卻對戎昱的姓氏很反感,非讓他改姓氏後方才訂婚。戎昱聽後心想,結個婚還得改姓氏,真丟人,於是寫了一首詩答謝:“千金未必能移姓,一諾従來許殺身。”這樁婚事就此告吹。由此看,長得好、有才學的人,在唐代並不一定吃香,而姓氏似乎決定著青年男女的身價。
唐代男女相親時,長相似乎也不起什麼決定作用,有些人長得醜,照樣可以相到好物件。《明皇雜記》就記載了這樣的故事。曾擔任過禮部尚書的裴寬,年輕時長得又高又瘦,潤州刺史韋詵知道他是名家舊望,非把女兒嫁給他,可相親這天,韋詵一家在簾內一看裴寬的長相,一人家都嚇壞了,認為裴寬長得像“鸛鵲”,韋詵的妻子竟然難過得哭泣起來。可韋詵初衷不改,硬是把女兒嫁給了裴寬。
唐代男女相親時,為什麼對姓氏這麼感興趣呢?原來唐朝男女找物件仍然堅守門第,講求門當戶對,其中山東士族中的崔、盧、李、鄭、王諸姓;南遷過江士族中的王、謝、袁、蕭;東南的士族中的朱、張、顧、陸;關中士族中的韋、裴、柳、薛、楊、杜;代北士族中的元、長孫、宇文、于、陸、源、竇。這些都是當時共認的名門士族。這些人家的青年男女無論長得再醜,家裏再窮,都是唐朝主流社會夢想追求的對象。所以說,這些人家的男女是最吃香的,也是身價最高的。
唐代很多顯官高貴都夢想同這些人家通婚,藉以抬高自己的身價。魏征、房玄齡等人都想方設法與名門世家通婚。高宗時候的宰相李敬玄“前後三娶,皆山東士族”。武則天時期的酷吏來俊臣“棄故妻,奏娶太原王慶銑女。”中宗時的宰相李日知:“諸子方總角,皆通婚名族”。玄宗時名相張說“好求山東婚”。名門士族家的子女,成了當時達官貴人爭相求親的搶手貨,很多士族家庭為此還通過買賣婚姻從中擼到不少財富。
肥水不流外人田。唐代的這些名門士族自恃子女有過良好教育,知書達理,門風純正,就建立了一個相互通婚獨立王國,把很多當朝高官甚至皇親國戚都排除在外,就是萬不得已與外族結婚,也要趁機撈上一把,這讓李唐王朝相當不高興,唐朝的幾代皇帝通過修改《氏族志》等抑制手段,對這些士族進行不同程度在打壓,然而收效甚微。
唐高宗時,右相李義府很想與名門世家通婚,但當時都知道這個人笑裏藏刀,是個小人,於是敬而遠之。李義府達不到目的,就讓唐高宗下了一道禁婚令,禁止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溫,范陽盧子遷、盧澤、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等七姓十家互相通婚,再次對士族門第進行打壓。然而,“望族為時所尚,終不能禁。或載女竊送夫家,或女老不嫁,終不與異姓為婚。其衰宗落譜、昭穆所不齒者,往往反自稱禁,婚家益增厚價。”
唐高宗的這一招兒,除了在七姓十家製造了一批“剩女”外,似乎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反而讓七姓十家撿到了一個大便宜:子女的身價倍高。試想,如果在唐代也開辦一個《非誠勿擾》的相親欄目,報名的有名門士族的男女參加,相信現場絕對會排長隊、擠破頭,有些人說不定為了找個名門之後會抄傢伙搶人,從而使相親現場出現失控。
當然,唐朝相親中的“非誠勿擾”的誠,不是指誠心,也不是指金錢、財富、長相、肥美、黑白,而是指姓氏。姓氏好,才有資格找得好,姓氏不好,再有錢才,吃得再胖,長得再好,皮膚再白,也不一定能相到一個如意的物件,但有些個案也出乎人的預料。《堯山堂外紀》記載的唐朝名將郭元振長得“美丰姿”,中書令張嘉貞想納其為婚,說:“吾五女各持一絲幔後,子牽之,得者為婦。”郭元振牽一紅絲,得第三女,有姿色。郭元振這種牽線相親的方式可謂一絕,不過,這似乎不是唐代相親的主流觀念。
轉載自《論劍歷史門戶》
2011-02-19 14:32 來源:未知 作者:逸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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