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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商業-對外貿易與商人
2011/06/23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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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貿易
 
    《唐律疏議》引《關市令》,說:“錦綾、羅、綢絹、綿布、犛牛尾、真珠、金、銀、鐵,並不得度西邊北邊諸關”。西邊、北邊外諸鄰國,向來有侵擾邊境的慣習,唐禁止鐵出關,顯然是防止鑄造兵器。其餘禁物,衣料是要控制進關貨物,目的在換取以馬匹為主的各種牲畜,真珠、金、銀、犛牛尾,國內稀少,不願外流。少府監屬官有互市監,在邊境上掌管外國貿易,可見唐對西北邊市,商業與軍事兼顧,不許商人任意謀利。

    從南方海路上來通商的各國,都是遠國,不會發生軍事行動,因之,禁令稀疏,朝廷在廣州設市舶使,專管收稅,外國商人,只要不違犯唐法律,貿易往來,完全自由。中國商人到外國通商,也很發達。據阿拉伯人蘇萊曼《東遊記》說,唐時中國海船特別巨大,波斯灣風浪險惡,只有中國船能夠航行無阻。阿拉伯東來貨物,都要裝在中國船裏。當時中國船稱雄海上,也就意味著中國對外通商的繁盛。中國輸出的主要商品,絲織物以外,瓷器也以世界最先進的資格受國際市場的歡迎。埃及開羅南郊福斯他特遺址,發現唐至宋初的瓷片數以萬計,敘利亞沙瑪拉遺址發現大批唐陶瓷器,其中有三彩陶器、白瓷器、青瓷器。印度勃拉名納巴特遺址也發現唐瓷片。可以設想,瓷器在唐朝已是大宗出口貨。婆羅州北部沙撈越地方,發現唐朝人開設的鑄鐵廠,據當地考古學者的論證,鑄鐵技術自中國傳入,對當時還在銅器時代的社會,起著推動作用。依據這些事例,唐朝高度發展的手工業產品和技術,通過商人曾對海外諸國作出了貢獻。
 
   

大商業和商人
 
    唐時商業多至二百餘行,每行總有較大的商店。據現有材料看,最大的商業當是放高利貸的櫃坊。櫃坊又有僦櫃、寄附鋪、質庫、質舍等名稱,類似後世的當鋪。唐德宗借長安富商錢,僅得八十余萬緡,搜括僦櫃的錢物,借四分之一,得一百多萬緡,足見櫃坊是大商業。櫃坊所藏物品,主要是錢帛、粟麥。錢,一部分是櫃坊自備的資金,一部分是別人的存款。唐僖宗乾符二年《南郊赦文》裏說:自今以後,如有入錢買官,納銀求職,發覺後,錢物沒收。櫃坊明知事情,代為隱瞞,不來告發,要嚴加懲罰。因櫃坊資金大,有錢人願意寄存錢財,櫃坊又兼似後世的錢店。錢以外的帛、粟、麥,是農民借錢的抵押品。櫃坊剝削的主要對象,仍是農民。七三二年,唐玄宗下詔說,近來公私放債,取利息頗多,自今以後,天下放債或收息,私人只許收四分,官本收五分。朝廷規定四、五分,實際收息當高於規定。

    開設櫃坊的人,自然是巨富,還必須與權貴有關係。長安大商小販多列名神策軍籍。求官人通過櫃坊等富商向宦官買官職,宦官也通過櫃坊等富商成為工商業者的政治代表。

    次於櫃坊的大商業有鹽商、茶商及波斯珠寶商。八八○年,侯昌業上書斥責唐僖宗和田令孜,說“強奪波斯之寶貝,抑取茶店之珠珍,渾取櫃坊,全城般(搬)運(藏匿財物)”。楊師立《數陳敬.十罪檄》裏說,“搜羅富戶,借彼資財;抑奪鹽商,取其金帛”。田令孜又想借京外富戶及胡商的貨財,鹽鐵轉運使高駢上書阻止,說,“天下‘盜賊’(指黃巢等起義軍)蜂起,皆出於饑寒,獨富戶胡商未耳”。田令孜被阻不敢再奪取。田令孜強奪富商,失去作為政治代表的地位,但唐朝廷與富戶胡商的關係,高駢卻說得很清楚,即這種人受朝廷保護,與官吏相輔而行,刻剝民眾使陷於饑寒的絕境。黃巢在廣州為什麼殺胡商,理由就在這裏。

    隋煬帝時商業已很發達,唐高祖時富商鄭鳳熾(一作鄒鳳熾,說是唐高宗時人),家產不可計數,邸店園宅,遍滿海內,與權貴往來,勢傾朝市。曾對唐高祖誇富說,終南山上每株樹掛絹一匹,山樹掛滿,我家裏還有餘絹。這種記載未必可信,鄭鳳熾是隋、唐間巨富,卻是事實。唐太宗時,安州(湖北安陸縣)人彭通獻布五千段供攻遼東軍費,賜文散官宣義郎(從七品下)名號。唐高宗時,安州人彭志筠願獻出絹布三萬段助軍費,賜奉議郎(從六品上)名號。武則天時,張易之引蜀商宋霸子等數人在內殿賭博。唐玄宗時,京城富商王元寶,被稱為天下至富,也稱為王家富窟。這些都是唐前期的巨富,都和朝官甚至皇帝有來往,但除兩個姓彭的人,得低級文散官名號,其餘都沒有官位。自唐中期起,富商依靠宦官得入仕途,正如唐中宗時辛替否《陳時政疏》說“遂使富商豪賈,盡居纓冕之流”,商人加上官勢,更便利於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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