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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奧斯汀
2009/05/18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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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Becoming Jane”及“Pride and Prejudice”這兩部電影。
都是跟Jane Austen有關的影片,一說到「傲慢與偏見」必定會聯想到「理性與感性」(Sense and Sensibility)。
雖然說珍.奧斯汀的著作我也只看過這兩本,但剛好就是最經典的兩部作品。
也許是因為筆風太過樸實吧,當初我看時渾渾噩噩的就過去了,也沒有什麼感覺。現在再從電影的角度來看「傲慢與偏見」這部鉅作,發現一點也不枯燥,甚至轉折豐富。有空的話打算再拿出來翻看,也許會有許多體悟也說不定。

至於“Becoming Jane”,從珍.奧斯汀的著作來推演她的人生。是一部大膽臆測的電影作品。當然,這樣的故事情節沒有人可以證明是可能的,卻也無法證明為不可能。這是一片很富戲劇性的作品,但牴觸了“Happiness Ending”,沒有美滿的結局,最後是平淡結束,像人生。


劇裡,珍說:

「小說必須展現世界的真實性,人物真實的想法,以及故事發生的原貌。一部小說必須能夠揭示我們一言一行的來源。」


故事中,壞人總有惡報,好人則會有好結局;但在真實人生中,通常是壞人橫行,並且得到他們想要的。果報在哪裡呢?似乎很少見到。
如果這麼說,開膛手傑克殺了那麼多人,但最後卻成為懸案無疾而蹤,他似乎沒有受到任何制裁——至少,在大眾眼裡是這樣的。那麼,這世界其實並沒有什麼公理存在,能成為公理的是人類制定的法律,而一個人會不會受到制裁,則是要看人們有沒有辦法抓到他。沒辦法抓到,就是為什麼有許多壞人大搖大擺的緣故。


總之,珍的說法是認為,一部小說似乎就是一部人生史。你可以寫得有趣一點,卻不能忽略現實世界中存在的不公平。
但多數小說是反其道而行的。小說是一個架空的世界,他可以有公平、有非人為的公理,所以裡頭可以有英雄亂竄、正義普行,壞人有所制裁、好人有好的結局。那是一個想像的世界,作者愛怎麼寫就怎麼寫。

即使珍這樣說,她最後完成的小說,仍是以美滿為結局。
所以說,小說是作家心中渴望的衍伸。就是因為想抒發渴望才會有小說誕生。當然,人物的一言一行,不可忽略的真實性是必須注重的,但真正主導著故事發展的,是作者的內心。

 >>>題外話,或許我應該認真聽張火慶的課,這樣才可以引用他的中國小說論來讓這個說法豐富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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