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為發揚中華文化,倡導固有孝道精神,鼓勵學子誦讀「弟子規」,以提升社會風氣。
二、主辦單位:彰化市公所
三、承辦單位:彰化市公所、市政顧問立法委員陳杰服務處
四、比賽時間: 98 年 8 月 29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 30 分開幕比賽; 8 時 20 分前完成報到。
五、比賽地點:彰化市立圖書館四樓演講廳(地址:彰化市卦山路 4 號)。
六、參加對象及組別:
(一)幼兒組:學齡前兒童。
(二)國小(中低年)組:國小一至四年級學童。
(三)國小( 高 年)組:國小五、六年級學童。
七、報名時間: 自即日起至 7 月 31 日(星期五) 止。
八、報名方式:
(一)本活動辦法可至本所網站公佈欄下載(網址: www.changhua.gov.tw )。
(二)傳真( 04 ) 7202887 或郵寄彰化市公所民政課(彰化市光復路 74 號,信封右下方請註明【弟子規背誦比賽報名】等字樣)。
(三)親至本所民政課報名。
九、比賽辦法:
(一)比賽方式: 本項比賽以「弟子規」內容為準,參加者應依大會指定背誦範圍於時間內背誦之。
(二)比賽順序:依大會公佈之參賽順序表依序上台比賽,如經大會唱名三次未到者,取消比賽資格,不得異議亦不得要求大會另行安排順序比賽。
(三)評分標準:讀經出版社之大字注音經典誦讀本為評分標準。
(四)背誦範圍:
( 1 ) 幼兒組:弟子規「總敘」、「入則孝」及「出則弟」等篇。
( 2 )國小(中低年)組:弟子規「總敘」、「入則孝」及「出則弟」等篇。
( 3 )國小( 高 年)組:弟子規「總敘」、「入則孝」、「出則弟」及「謹」等篇。
(五)評選項目配分及方式:
( 1 )評選項目配分:流暢度 30 ﹪、語音(發音及讀法) 25 ﹪、台風 20 ﹪、時間 15 ﹪、肢體動作及表情 10 ﹪。
( 2 ) 評選方式:由評審小組就各評選項目分別評分後加總計分,加總分數最高者為第一名,加總分數次高者為第二名,餘者以此類推。
(六)比賽 時間以 2 分為限(一開口即計時),為使參賽者掌握時間之進行,大會將於比賽計時後第 1 分鐘 30 秒按一短鈴,第 2 分結束時按一長鈴。
(七)比賽進行當中, 背誦時間逾 2 分 30 秒,大會得逕要求參賽者停止比賽,不得異議;如有故違者,取消比賽。
(八)如各組參賽人數未達 10 人以上者,改為表演賽。
十、 獎勵:按「幼兒組」、「國小(中低年)組」及「國小(高年)組」等組別分別擇優錄取 5 名,每名可得獎盃乙座及圖書禮券。
十一、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 得隨時補充之 。
-------------------------------------------------------------------------------------------------------- 彰化市 98 年市長盃弟子規背誦比賽 報名表
參賽者姓名 | 性別 | □男□女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身分証字號 | |||||
參賽組別 | □ 幼兒組 □國小(中低 年 )組 □國小( 高 年)組 | 就讀學校 | 通訊處: | |||||||
緊急聯絡人 | 聯絡電話: 手機: | |||||||||
備 註: 1 、請以端正字體填寫清楚。 2 、表內各欄務請完整填寫,俾便相關作業進行。 3 、比賽號次將公佈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處及比賽會場,惠請上網查詢或當日會場查看。 4 、為利比賽當日順利進行,請參賽者准時入場比賽,逾時經大會唱名 3 次未到者,取消比賽資格,不得異議亦不得要求大會另行安排順序比賽。 | ||||||||||
詳情請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