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藝人陳盈潔被控以妹妹陳郁心名義簽本票,向人借款280萬元,檢察官依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嫌起訴她,台北地院日前開庭,她臨時請假,法官火大「再不來就拘提」;陳盈潔今天出庭表示,本票是債權人邱姓男子叫她姐姐簽的,「我否認犯罪」,法官訂明年1月26日再開庭調查。
今天庭審時,公訴檢察官認為陳盈潔所作供述與她接受檢察官偵辦時不一樣,聲請勘驗偵查光碟,法官已排定下次開庭時進行證據調查,此外,檢察官與陳盈潔也同時聲請傳喚陳潔的姐姐陳乃嘉作證,法官擇日會安排庭期處理。
陳盈潔的律師張振興表示,爭議的本票在台中地院相關案件的判決中,已被法院認定為「是邱姓男子逼陳盈潔的姐姐簽的」,與陳盈潔毫無關聯;律師說,陳盈潔被起訴後、經過媒體報導「害她連節目通告都接不到了」。
根據檢方指控,陳盈潔以要在廈門從事演藝事業為由,向邱姓男子商借200萬元,後來追加想借280萬元,邱希望能有人作保,陳盈潔即與姐姐陳乃嘉考慮後,以妹妹陳郁心名義在本票上簽字,邱後來催債發現保人的名字是陳盈潔所偽造,控告陳盈潔偽造有價證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