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得我嗎?還記得我嗎?大家好,我叫陳冠希,我不知道,我的名字,你有沒有忘記?你還記得我嗎?還記得我嗎?已經過了『一個月』,你們等得辛苦嗎?好久不見,難道忘了我嗎?『鍾欣桐』已經說完,該我出場了吧?」喧騰將近一個月,「淫照風波」男主角陳冠希終於露面,六分半鐘的獨白、十次的道歉並宣示退出「香港演藝圈」。
「我知道你們都好奇,三年冠希到底去了哪裡?問我不如先讓英皇告訴你。通常被雪藏的歌手會哭泣、選擇逃避,可我沒放棄,改了措施」,現在我們就都清楚了,原來陳冠希被冷凍的那三年改行當了「攝影師」!這不是惡意諷刺的話語,而是關鍵所在!很多支持陳冠希的人,強調「自拍無罪」、「自己欣賞沒有妨害別人」、「最壞的應該是盜拷、散佈的人」、「批評陳冠希的其實是自己想做又不敢做的假道德主義者」等等,先讓我們想想,「自拍裸照」雖然無法律責任,但真的沒有道德責任嗎?無名小站有多少這類「自拍裸照」?為什麼會拍?老實說身為男人的我當然也會想看,但其實我們正逐漸從鬆綁尺度變成道德麻痺而不自知,性愛無罪、好色有理,否則我也不會有個女兒快十一個月!不過,正是這些自拍性愛照玷污了性愛本身,如同街頭隨處可見情侶不顧他人眼光熱烈逾矩,也讓愛情的神聖本意變質一般。我們當然都清楚自己是怎麼來的,可是我們絕不會去跟父母討論他們當初「擁有我的過程」,這就是「道德的私密默契」,你打破了這種默契,再來哭訴散播的人沒有道德,請問你的戀愛胃口被養大了,別人探窺八卦的胃口難道不能被養大?更重要的是,這段時間劈腿了多少人?對愛情忠誠負責的人難道是傻瓜?如果做錯事出來道歉叫勇敢,我不知道很多戰戰兢兢過日子的老實人難道是笨蛋?
「唱片公司已經屬於我,時裝品牌歸我,潮流聽我,不理八卦雜誌諷刺的也是我」,不理會道德、不理會忠誠、不理會傳統,最後必引火自噬,有沒有發現一件事,再怎麼強調嘻哈,最後要取得社會信任時還是必須回歸西裝筆挺,年輕人得看清楚,寬鬆垮褲、皺大恤衫,連嘻哈藝人自己都覺得不正式、不恰當,嘻哈族們就別再怪別人給你們貼上標籤了。
「我不會作生意?我在幫LEVIS作設計,連代言都是我的」,蔡依林一場尾牙唱四首歌兩百五十萬入袋,陳冠希目前預估至少損失五千萬臺幣,平心而論,藝人對社會的貢獻度,以及對未來的影響度都是很低的,既然影、歌迷捧場視為偶像,當然要負起示範作用,否則,被冷凍時都還可以放浪形骸與至少八位女星性愛拍照,復出時隨便又有五千萬等著簽收,出事時難道一句「藝人也是人」就打發嗎?《論語.子罕》與《論語.衛靈公》皆有「子曰:『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也曾滿室寫真集、情色片的自己,不需要用身體力行來實現慾望;也不必用上床來證明愛情;更毋須用拍照來留下溫存的證據;旁邊笑得動人的小公主,不就是相愛的結晶?
「還記得我嗎?就算忘記,你們不可能看不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