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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天的排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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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攝理人之讀聖經的樂趣
    2008/03/06 18: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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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明析老師教導我們 當一個基督徒有三件每天必定要做的事情

    就是禱告 讀經 和讚美  這就像我們每天都要呼吸 吃飯一樣的重要

    而我剛開始讀聖經的時候 就跟一般人一樣 拿起中文的聖經就猛看

    可是卻看得不是很有樂趣 常常會想打瞌睡  反倒變成夢周公的良藥

    不過 不知從何時開始 讀經已成了一種樂趣 或許是我的靈開始成長了吧!

    鄭明析老師在本週的主日證道---是該做神 的工的時候了 說道:做任何事情都要很有樂趣的去做!

    真的是這樣耶~過去我可能心態上把讀經當成功課 反倒失去了樂趣

    但是 現在心態改變了 發現讀經很有樂趣呢~

    尤其是把中英文聖經翻開對照來看的時候

    更是發現聖經的奧妙 也發現了只看中文字來相信的可怕...

    分享一段我個人的體會吧~

    記得以前曾有人問過 是先有宇宙還是先有神呢?

    這個問題 其實老師在某次的主日就回答過了 當然是先有神

    這次在預備跟新生分享三十個論課程中的七階段法則時

    我再度的翻到約翰福音(JOHN)第一章第一節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In the beginning the Word already existed; the Word was with God, and the Word was God.)

    發現了嗎? 什麼叫做太初? 就是最開始 也就是宇宙被造以前 道已經存在

    那什麼又叫作呢? 英文用Word 代表 夠清楚了吧! 就是話語囉! 為何大寫呢?

    因為這不是普通的話語 而是神的話語 也就是信仰常提到的真理(話語)

    所以原來的經文翻譯的白話一點 :真理與神 同在 真理就是神

    接著 約翰福音(JOHN)第一章第二節  又說:

    這道太初與神同在(From the very beginning  the Word was with God.)

    這下不用我多解釋了吧!!答案很明顯囉~

    此外 這也讓我深刻的體會到 為何去向世人傳揚神 真理話語

    要被稱做 去"傳" 了!!

    呵~~讀聖經很有趣吧!  千萬別被中文字玩弄了 這樣就變成文字信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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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來源:   http://blog.udn.com/posa123/1597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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