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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姓男子不滿子女監護權被高雄少家法院判給前妻,去年8月收到高雄地院執行命令,在通知書寫下「命令法官跪在我面前道歉」回寄,後來又寄冥紙、雞骨頭給法官,高雄地院認定已構成恐嚇罪,起訴柯男。高雄地院第二辦公室去年8月收到1封信,信封密密麻麻寫著「要玩就玩大的,我令命15日內、王姓、鍾姓、廖姓3位大法官,須從法院門口爬過來跪在我面前道歉,並公諸於世,免於血流成河」。院方了解後發現,此信當初先寄給收件人,對方留言後又寄回。if (typeof(ONEAD) !== "undefined"){ONEAD.cmd = ONEAD.cmd || [];ONEAD.cmd.push(function(){ONEAD_slot('div-inread-ad', 'inread');});} 據透露,回信46歲柯男在鄉下開早餐店,與太太結婚10多年,育有3名小孩已唸國中,因為經濟狀況入不敷出常為錢起爭執,後來柯妻覺得要看男方臉色,乾脆離家擺小吃攤養自己,小孩偶爾找媽媽,柯男就不高興。先是因為金錢,後來又為小孩,柯妻與丈夫分居漸行漸遠,3年前決定訴請離婚並請求3名子女監護權,但柯男從調解到審判程序都只寫書狀不出庭,因為不主張有利自己證據,一、二審敗訴確定,婚姻沒保住也沒了小孩監護權。柯妻收到判決想帶走小孩,但因柯男態度強硬不肯放棄,女方於是向高雄地院聲請強制執行,院方去年8月寄出通知書,想不到柯男情緒暴走,信上留言恫嚇,去年9月起至今年3月,又5度將裝有冥紙、奠儀袋、雞骨頭信封寄到少家法院。少家法院收信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柯男坦承不滿法官判決寄信發洩情緒,檢方認定郵件內容已有警告加害法官意味,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柯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