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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露天燃燒稻草污染空氣最高罰10萬元 環保局加強稽查地主未善盡管理責任也連帶受罰
    2026/10/19 14: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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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環保局日前接獲民眾通報露天燃燒情形,立即派員前往稽查,當場查獲行為人於農地露天焚燒稻草,現場產生大量濃煙及明顯粒狀污染物逸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環保局當場蒐證並依法告發,後續將對行為人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表示,農作收成期間,部分民眾為求方便,以露天燃燒方式處理稻草、果樹枝條等農業廢棄物,不僅產生大量濃煙、影響空氣品質及周邊視線,燃燒過程亦會釋放大量懸浮微粒(PM2.5)及一氧化碳等有害污染物。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不得從事燃燒等行為,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違反者最高可裁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若為工商廠場違規,最高可裁處新臺幣500萬元。

    環保局進一步提醒,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亦應善盡土地管理責任。若任由焚燒後灰燼等廢棄物遺留於土地,經限期改善後仍未改善者,亦可能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規定,最高可裁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環保局呼籲,為維護空氣品質及市民健康,少量枯枝與落葉可打包後交由垃圾車清運,切勿因一時便利而焚燒稻草或其他農業廢棄物,以免觸法受罰。環保局也將持續透過遠端監控系統及加強派員巡查,發現違法燃燒行為即依法查處。民眾若發現露天燃燒等污染情形,可撥打24小時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 或 03-3354943 通報,共同維護桃園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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