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直屬中隊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行經桃園區大興西路三段與大吉街口時,發現一輛預拌混凝土車車身沉重,疑似有超載之嫌,隨即上前實施攔查。不料田姓駕駛下車配合受檢時,員警當場聞到其身上散發濃烈酒氣,經依法實施酒精濃度吹氣測試,測得酒測值達0.25mg/L,已達公共危險罪標準。警方當場將田男逮捕,並將該輛預拌混凝土車移置保管,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臺灣桃園地檢署偵辦。
為嚴防重大事故發生,警方持續加大執法力道。統計115年1至8月,桃園市取締酒後駕車總計舉發3,703件,較去年同期的3,519件增加184件,增加5.22%;另在大型車違規方面本年度1至8月總計舉發19,522件,顯見警方持續強化打擊違規與酒駕之決心。

桃園市政府交通警察大隊呼籲,大型車輛車體龐大且總重量驚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往往造成嚴重的傷亡與財產損失,駕駛人應更高之標準自我要求。依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機車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標準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駕駛執照一至二年,車輛牌照亦將面臨吊扣二年處分;若吐氣酒精濃度達 0.25mg/L 以上者,更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大隊長林東星表示,預拌混凝土車等大型車輛若涉及酒後駕車,對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構成極大威脅,警方對於酒駕向來秉持「零容忍」立場,將持續針對大型車超載、超速、未禮讓行人等違規行加強執法力度,同時全面強化各類車種的酒駕攔查與專案取締勤務。提醒所有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嚴守「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原則,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