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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顏艾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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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屆葉紅女性詩獎 徵文辦法
    2012/05/20 11: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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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莘華人女性詩歌季系列活動   第七屆葉紅女性詩獎

    第七屆葉紅女性詩獎 徵文辦法
    一、 宗  旨:為紀念耕莘寫作會傑出會員女詩人葉紅,並鼓勵女性寫作者參與新詩創作,特舉辦此項徵文。
    二、徵稿類別:
    新詩類/限新詩創作,二首(非組詩),總行數五十行以內。
    三、錄取名額及獎勵﹙本獎項所有獎金由葉紅家屬提供﹚:
    ⋯⋯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獎牌一座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整,獎牌一座
    佳作6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獎牌一座
    四、徵稿條件:全球以華文寫詩之女性均可參加,年齡不限。
    五、收件、揭曉及頒獎日期:
    (一)收件:西元2012年4月16日至6月29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揭曉:預定2012年10月上旬公佈得獎名單。
    (三)頒獎:預計10月於台北舉行。
    六、評審:
    (一)組成評審委員會,採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由耕莘青年寫作會負責邀請知名學者、詩人參與評選。
    (二)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獎項得從缺,首獎從缺時,評審委員會得視作品水準,於未超過獎金總額範圍內增加錄取優選若干名。
    七、參賽方式:
    作品須以手寫原稿一份及A4打字稿兩份、作者資料一份,裝成一袋密封後以掛號郵寄「100台灣台北市辛亥路一段二十二號四樓 耕莘青年寫作會收」,封面請註明「參加第七屆葉紅女性詩獎」。
    八、附則:
    (一)作品請以中文寫作,手寫原稿須署名,但打字稿不得署名或附任何註記及符號,以A4紙張列印。並另附乙紙註明稿件二首合計行數(空行不計)、真實姓名、筆名、住址、聯絡電話(台灣地區以外作者請註明國碼及區域號碼)、e-mail及簡歷。進入決選者接獲通知後,再附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二)作品字數不符、字體潦草、影印模糊、以鉛筆書寫、或未按徵文規定者,不列入評審。
    (三)應徵作品應由女性個人創作,集體創作不予錄取。且一人只能投一次稿(二首一次寄送,不得補件或更換)。
    (四)曾獲得葉紅女性詩獎首獎者,三年內不得參加。
    (五)應徵作品原稿及打字稿一律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六)應徵作品須未曾出版、發表或獲獎,若有抄襲、模仿、改編、譯自外文或頂用他人名義應徵,除取消資格、追回獎座及獎金、並公佈其真實姓名、地址,且需自負法律責任。
    (七)獲獎作品著作權歸作者所有,但主辦及承辦單位,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出版、數位化)、轉載授權之權利,不另支酬,原作者不得異議。
    (八)得獎獎金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稅。
    (九)參加者請詳閱本要點,凡參加者,均已表示同意。
    ◎徵文辦法分為繁體/簡體兩種版本,僅為方便所有女性華人投稿,兩種版本實為同一活動。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公布,詳細訊息請參見官方網站http://www.tienc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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