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只是最近的幾篇文章和案子,還有很多的案子,只是登在地方報,沒有引起注意的。
1。Teenager Hannah Anderson rescued after kidnapper killed
http://usnews.nbcnews.com/_news/2013/08/11/19973627-rescued-teen-hannah-anderson-to-be-reunited-with-dad?lite
2。警毆人致死 家屬告市府 June 08, 2013
3。
实拍美国男子超市内持刀绑架女童,警察用枪顶头击毙
4。
Read more: 世界新聞網-北美華人社區新聞 - 為何見警察如見老虎?
這警察以故意殺人罪起訴!
真是令人髮指! 也提醒: 見到警察, 要小心!
http://sports.yahoo.com/news/family-man-shot-charlotte-cop-wants-answers-230947628.html



這是今天新發生的慘案!
死者車禍倖存, 走了半里路求援. 居民報警, 死者被警察射殺!
http://news.yahoo.com/ferrell-kerrick-police-unarmed-shooting-charlotte-191520307.html



如果你是指洪案, 洪仲丘是死了, 但沒有人殺他.
1.版主是否有聽說過一個名詞,叫做“過失殺人”?
版主認為在洪仲丘案上適不適用這個名詞?
2.法醫明白駁斥國防部說“他為"包括"意外",說他為就是他殺!
a,版主是否承認,法醫在通案的法醫學上的專業學識優於(我猜測沒有從事法醫工作)自己?
b,版主是否承認,法醫在解剖屍體的實際操作上,累積了比版主更多的實際經驗?
c,版主是否承認,法醫在面對洪仲丘的屍體的個案上,比版主更了解洪仲丘的死因?
版主是否認為,自己比親身幫洪仲丘驗屍的法醫,更了解洪仲丘的死因的理由為何?
3.版主認為沒有人殺了洪仲丘,是認為洪仲丘是“自然死亡”的嗎?還是版主認為洪仲丘是“自殺”的嗎?
老丐這兩天讀書, 讀的是美國前一陣子流行的: Hunger Games
昨天結束第二集, 聽說: 好萊鎢已經拍攝這一集, 今秋推出!
孩子問我: 書如何? 老丐回答: 沉重!
美國的警察, 執法的手很重!
這一套書, 雖然是科幻小說, 老丐對孩子指出: 歷史上, 羅馬的競技場, 還有電影賓漢, 還有四十年前的滾球大戰, 都是在敘述: 當執政執法權力, 過度膨脹, 就會發生衝突, 甚至造成政權的傳遞!
美國的警察, 下手的確重!




既然槍枝已經合法化, 讓手榴彈也合法化。
這樣美國就不需要敵人了。
牧師 和 墓地 行業也會更大發。
美國槍枝氾濫,因為某些擁槍團體的影響,一直無法通過有效管制槍械的法律。警察站在執法第一線,受到的威脅最大。在不明情況的時候,他們往往以自保為優先。因為執法中誤傷或誤殺了人,政府會請律師為他們訴訟。反之,若是略一猶疑讓歹徒占了先機,輕者無法完成任務,重者可能喪命。每一年被警察誤殺的例子,絕對少於服勤中犧牲的警察。
一般而言,只要行得正,避免去治安差的地方,是不會招惹到警察的。我在日常生活中也遇到警察鄰居或朋友,都是好人。
沒有在批評警察是好人或壞人,只是在指出一個社會現象.
女士言下之意,好像是在說,警察殺人很正當,那些被殺的人是活該。
好多個被警察殺死的案例,發現被殺者並沒有拒捕,也沒有暴力現象。
總之,自己多多小心。美國不是台灣。
時季常 於 2013/08/12 15:33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