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大火死傷慘重,對於不幸遭難的人,旅人必需致個意,但在悲憫之餘,我也想說聲,“活該“。
有人會覺得旅人太沒有人性了,人都遭難了,怎麼還能說他們活該呢?
有這種感覺的人,我也要罵你一聲濫情。而且,這種濫情,不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造成更多的痛苦,類似的案件仍然會一再發生。
為什麼?
因為一個三十幾坪大的地方,擠了200多人,這樣一個隨時有可能發生危險的地方,你為什麼還要留在那裡?為什麼不離開?
台灣人很奇怪,常要把自己的安危寄托在別人的手上,或是官員的手上。法律或是相關公務人員的保護,其實只是最低的標準,真正的安危意識,是要靠自己來保護自己的,這是對自己和對自己親人負責任的一種表現。
“君子不入危城亂邦“,這就是一種責任心,一種自我保護的心態,但我看了這幾天的媒體報導,以及一些評論,只有極少數的人一筆帶過這種意識,這讓旅人感到難過。
我難過的是台灣愈來愈輕忽了責任教育,愈來愈愛把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賴給別人,賴給政府。總之,千錯萬錯,都不是我的錯。
不知從可時起,這種諉過的言論,就這樣的在台灣人的心中扎下了根。
任何的問題,不先問自己或當事人有沒有該注意而不注意的地方,而是根據當時誰最倒楣,就濫發同情心,開始找周圍的人開刀。周圍的人批完了,就輪到政府官員倒楣了。反正任何公共危險,相關的公務員一定可以牽托得上,而層級愈高,就愈容易被責怪。
難怪馬英九可以被罵個不停了,做為總統,有那個事情到最後不歸他管?
這種風氣之下,年輕人個個浮燥輕狂,因為人人都認為別人都應該要給他個安全又穩當的環境,至於自己要不要注意一下,那根本就不在他們的意識範圍內,因為出門摔了跤,也會有馬英九為路面沒有把石頭清乾淨來負責,那裡有他們的責任。
我們的社會不應該告訴大家,我們的政府,我們的公務人員,我們的左鄰右舍或是路人甲乙丙丁都會為你自己的安全負責。
事實上,也真負不了責。
人心是最擅變的,也是最多樣化的。外面的環境,隨著時光的推移,會自然風化,變質。即使是大自然,也會有地震,颱風等天災。所以,雖然我們可以期望周圍的人盡量的有道德心,盡量的去防範,但也需要自己小心注意,亂邦不入,防人之心不可無。
失戀了,自殺的那個永遠沒有錯。
被中國抓去了,犯罪的那個也是民族英雄。
爬山摔死了,學校怎麼沒有保護好學生。
.......
以上總總,也可以都歸結到行政院長或是總統的錯。
總之,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受到傷害的人總是沒有錯的。這樣子的社會,過日子未免太輕鬆,太無辜了吧?
台灣是個無責任心的社會。我們不但自已不負責任,也放縱別人不負責任,然後負責任的人就是傻瓜,就會被千夫所指。這種事一再發生後,劣幣驅逐良幣,最後還是自己會倒楣的。
台中大火案裡,如果大家都能清楚的指出,在那裡面的200人,早在裡面塞了50人時、就不該進去湊熱鬧,出了事是活該的話,那就會阻止下一個類似場合出現,人人都會明白,這樣的地方不能進去,當然就不會有下一場悲劇了。
但我們不是。
我們群起指責老闆,指責噴火表演者,指責警察,指責公務員,指責市長。於是在台灣的某個角落,仍然會有一個三十幾坪大的地方,照樣塞滿了200人,只是不會再表演噴火,然後等著在下一種我們不曉得的意外再燒一次。
也許有一天,無責任意識的我們,就恰好在那裡面,然後倒楣的撞上另一個奇怪的意外,然後故事再重演。
當然,媒體再怎麼幫我們罵人,我們是看不到也聽不到了,只能在最後一秒慶辛,這一次是人生中最後的一次意外,以後再也不會碰上了。
事情發生當然要追查真相~~但真相不是隨便找些替死鬼承擔~~
太多事件 根本是自己疏忽造成~~但因為社會的理盲與濫情~
加上無知的民代~與搞亂的媒體~~共謀之下~~讓整體社會走向是非不分~~
任何事件一發生~~就是政府要負責 要申請國賠~~真的每件發生原因都是一樣~
在媒體推波助紂為虐之下~~少部份人民更肆無忌憚的開口~~讓整體社會付出極大代價~
社會 學校教育 家庭在不好好導正~~很難指望國家會更好~~
前一陣子南投發生一起緍外情的母親,帶著女兒自殺,結果這件事最大的兇手,竟然不是這些不負責任的大人,結果竟是一個領著微薄薪水的社工人員,媒體大大的標題「官僚殺人」,而且連大學名教授都出來點名社工人員要負責,但一個不倫戀造成的悲劇,政府也要負責嗎?大人的感情糾紛政府也要負責嗎?
這場大火,違規的廠商、老板們,也就是我們講法律構成要件的直接原因不見了,他們瞬間從人間蒸發了,彷彿不存在,但所有責任都指向了要市長下台,如果要市長避免這種意外,不是請個上百、上千個稽核人員,每天24小時站崗才夠嗎?不然你怎麼確保他檢查過了,不會馬上又把逃生口又關起來了,?就像你要確保男人不會到外偷腥,生了小孩又要帶著孩子去自殺,是否要派個社工天天跟著小女 孩,全天候跟監,否則怎麼防啊!
每次看到這種事,真是受夠了台灣這麼沒水準的媒體及政客。
媒體(我不知道該說誰)要國民黨當神,有神的萬能。
但是他們不把他當神一樣敬拜,還要口口聲聲指著他說,我是你的老闆。
對啊
前陣子吃到三聚氰胺奶粉的嬰兒與父母﹐照樓主說法﹐也是活該
誰教他們的舌頭﹐不像樓主一樣
可以嘗出奶粉中含三聚氰胺呢
我引一段我文章裡的話給你看:
“任何的問題,不先問自己或當事人有沒有該注意而不注意的地方,而是根據當時誰最倒楣,就濫發同情心,開始找周圍的人開刀。...“
你用什麼方法可以鑑別出三氯氰氨?是人人都有能力在購買時即可做到的嗎?
既然做不到,那當然是賣方的責任了,當然不在可以注意而不注意之處了。但換過來說,現在人人都知道了三鹿的奶喝了長結石,你買時還不注意,硬是堅持的買了三鹿的奶,那就是活該了。
我覺得文裡寫的很清楚了,負該負的責任,不是無限責任。
云洲旅人 於 2011/03/10 09:40回覆另一個台灣民眾可以做但一直不做的事是為甚麼要光顧這種表演場所地方。
廠商要熱鬧,狹小地方可以擠這麼多人。 要炫,就請人來玩火表演。 要省錢,就把店開在住宅區。 反過來說本本分分遵守規定的商人採用滅火材料,放很大的門,預留寬敞逃生空間,不請人來玩火表演,人數太多就停止讓顧客進入,結果是沒生意,因為收費太貴,打不過不按規定來但人潮很多的商店。
結果就只剩下這些不按規定危險的商店,就看下一次誰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