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我看到我的《那些年》文章也被盜用,我的心真的是憤怒到了極點!盜文者你們怎麼可以這樣隨意糟蹋我的文章,讓我的家人照片出現在你們的網站!我已經向網路警察大隊報案了,若再不撤下來我的所有文章,咱們就法院見了!


今天收到偵辦警員的email回復,針對痞客邦的色情格子的說明如下: X小姐您好:
因您檢舉色情網站盜用您的文章,收發文時間耗時,
故IP位置位於澳洲,礙於司法管轄權,致無法續行偵辦之,在此向您合先敘明!
另,台端檢舉「痞客邦」有網友侵害您的著作權,我有向「痞客邦」客服洽詢,
客服告知台端可向http://help.pixnet.tw/index/ask「痞客邦」服務中心進行檢舉
如台端檢舉之網友仍未將侵害您的著作權予以下架,如台端需要採取法律行動
可向本單位檢舉,通知侵害您權益之網友到案說明!
如台端有任何疑問或需要,我會積極針對台端的需要進行偵辦
在此造成您的困擾,敬請見諒…
保智台中分隊 承辦人:曾一峯 04-22230678
當然也未把其他udn格友的文章下架!但大家似乎不太在乎這件事!?
或許是因為他們沒有人的文章像我的被盜用那麼多,也沒有被盜到「這些年老照片故事系列」,沒有父母的結婚照,沒有自己自幼成長的照片,所以無所謂嗎?
Fufuma 於 2012/09/11 10:46回覆
經過數月查詢,昨日獲得警員的回復,非常讓我失望!大意是說對方的IP在澳洲,非我國管轄範圍,故而此案無法繼續偵辦下去!
也就是說被色情網站盜用文章的格友得自認倒楣!只因犯案者不在臺灣!是不是可惡極了?!
以下是網路警察大隊給我email回復的全文:
xxx <xxx@gmail.com>先生(小姐)您好:
台端101年7月12日致本大隊信箱檢舉本人的原創文章遭到色情網站的盜用案,經本大隊第二中隊承辦員警調閱相關資料後發現該網址IP位於澳洲地區,非我國司法管轄權所及,致取得申登人資料困難,無法取得具體違法事證,故本案無法賡續偵辦。若 台端日後有其他侵權情資,歡迎提供,感謝您對智慧財產權之重視。
台端關心警政工作,特致謝忱。
承辦單位:台中分隊
承 辦 人:隊員 曾一峯
聯絡電話:04-22230678轉9
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第二中隊業務承辦人:隊員 吳建宏
聯絡電話:04-22230678轉37
數天前,也就是部落客百傑頒獎一晚,我接到辦案刑警的電話,說他正在積極辦案中,已跟痞客邦接洽請對方先把那些色情格子關閉,我跟他說沒用,主站不關閉的話,我被盜用的文章仍會隨時再被對方利用!
他說正在追查對方IP,倘若追查到要提出告訴,問我是否要提告?我說要!除非對方撤下我的文章,否則鐵定提告。我必須保護我家人和我的作品,不能讓他們的照片和我的文章在沒有經過我允許傳播的方式下散佈,這已經嚴重侵犯我的著作權。這點我很堅持!
這位刑警特別提醒我說,若追到對方,可能需要我到台中一趟(智慧財產網路警察大隊在台中),而且將來若要出庭作證,假設對方在中南部,我也必須前往,這點他必須先讓我知道。
我了解官司往返路途的繁瑣與不便,但我認為為了自己的權益我必須這麼做!我問刑警,倘若追查到對方,我可以先寄出存證信函警告之,倘若他撤下我所有的文章,我就不提告。這點他說是一個很好的辦法!
我現在只希望這件事快點落幕!否則我真的貼不出任何一篇文章了!
這是非常可惡的盜用者
而且還跟色情類東西擺在一起
支持妳告到底的決心
將這些人揪出來吧!
對啊!昨天台中分隊刑警要我提供更多事證,我用Google關鍵字的方法找到這個色情網站的另一個在痞客邦的分站,他們正在複製轉貼「假」健康網站的文章到痞客邦的分站,因而很容易又看到我其他多篇文章已大辣辣地被盜用在那裡。
最令人痛心的不是福福和樂樂的照片,而是我寫的《那些年》的故事,和珍貴的家庭照片,包括父母的結婚照和我成長的照片,真的很讓我心痛和難過與氣憤!
我絕對會告到底!
我在部落格首頁也寫出我的著作權聲明,他們漠視我的聲明,仍然盜用我的文章,這超過已可容忍的範圍,我一定要訴諸法律行動!
Fufuma 於 2012/07/16 19:41回覆至今我被盜用的四篇文章,包括百傑賽的決賽文和最新的三篇文章。我經過格友通知得知文章被盜用,再經由格友建議先向WIN網路單e窗口報案,該窗口直接建議向「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報案,最後由 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 台中分隊 承接本案。
有相同問題的格友務必要向「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報案,以保護和保障自己的權益。
WIN給我的回復,我採取部分重要內容給有需要幫助格友和網友:
根據著作權法 第 100 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70017
為了保障您的權益,
建議您儘速向 "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 請教並提出可能之告訴。
檢舉專線:0800-016597
總機:02-22150711
傳真號碼:02-22142627
地址:23156 台北縣新店市安豐路66號
大隊長信箱:liao@tipo.gov.tw
可惡!我被盜用的文章不只四篇,截至目前為止共有六篇!今天早上還意外發現這個色情網站竟然在痞客邦開了分站http://leon581.pixnet.net/blog!
他們正在逐次複製轉貼自己這個色情網站的文章,所以只有七個分頁,很好找到自己的文章。
Fufuma 於 2012/07/15 09:17回覆
支持妳,好好打擊可惡盜用者!
真是讓人懊惱,自從參加百傑賽後,尤其進入決賽後,幾乎每篇新的文章都被盜用!
更包括我的那篇《那些年》,令人生氣的是好像udn的那些年故事就只有我的被盜用!
我是一定要揪出他們告到底!
Fufuma 於 2012/07/13 20:39回覆真可惡, 尤其和那 些色情東西擺在一起!